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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来源:法否网 2025-08-05 17:21:36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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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取保候审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一、取保候审的时间从何时算?

取保候审是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开始,结束于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二、取保候审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取保候审时间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起计算,最长计算十二个月,因为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三、"取保候审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1、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3、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四、"取保候审从何时开始算起"

  取保候审时间从次日算起。《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2]《刑法》 第六十七条

五、"取保候审时间从被拘留的那天算起"

取保候审时间从次日算起。《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2]《刑法》 第六十七条

六、从何时开始计算取保候审时间

从取保办下的时间起算。

七、取保候审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第二、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第三,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所以,取保候审是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开始,结束于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时

八、"取保候审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从取保候审第2天开始计算的,取保候审当天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中期间开始的时和日是不算在期间以内的,从开始执行取保候审的当天,到第2天同一时间才算一天,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是12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时间从什么时候算”相关。如果您的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咨询按钮并简单描述您的法律问题,以便律师了解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相关补充1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

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给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九、取保候审的起始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的起算时间,不是从次日起算,从手续办理完毕那一刻就算。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七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2]《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3]《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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