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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经济性裁减应如何补偿经

来源:法否网 2025-08-01 00:27:39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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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经济性裁减应如何补偿经
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经济性裁减应如何补偿经

一、用人单位可裁减哪些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况有哪些?

1、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三、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法律条文规定最多多少年?

法律咨询解答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最多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四、企业裁员时不得裁减的人员吗?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得予以裁减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裁员并不意味着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和这些员工协商一致后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员工主动辞职的,法律是不禁止的。双方无法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不得强行对其进行经济性裁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42条

五、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需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减人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履行相应的程序。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以避免裁员?

【问题解析】
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履行相应的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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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七、经济性裁员流程的详细指南

您好,贵公司裁人50名,已经远远超发生20名,因此,应当遵循相应的流程

1、贵公司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工人说明情况;

2、贵公司要听取工会或者工人的意见;

3、贵公司的裁减人员方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八、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提前30天说明情况的合理性分析

您好,您所在的公司只主张裁减15名员工,而且仅占公司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五,因此,无需提前30天说明情况。只有公司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公司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提前30日说明情况。

九、用人单位陷入破产危机,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吗?员工能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企业大量裁员应当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 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裁减的人员。”并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依法给予经济补偿。与所有员工重签合同,实际上是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先,此时也应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程序,也应给员工以补偿。如果该公司的行为符合以上法律规定则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公司的行为违法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员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1]《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1]《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十、公司面临经济困难,裁员需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才可行。

1、你咨询的是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2、《劳动合同法》第41条对于经济刑裁员进行了规定,因公司出现经济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所以你想经济性裁员需要经过以上的手续之后才能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不可以适用经济性裁员,只能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规定的情况发生变化未能和劳动者就变更达成一致为由单独和员工解除,但是要就变更先行告知一次,再就解除告知一次4、还有一种解除方法,如果单位有合法建立的已经向员工告知的规章制度,并且有关于旷工辞退的规定的话,《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可以依照该规定将不在岗人员和联系不到的人员辞退5、而且裁员或者单个解除的同时,还要注意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规定的,孕妇、职业病等员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41条
[1]《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1]《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1]《劳动合同法》 第42条

十一、"用人单位破产前,需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单位无理由辞退的处理方法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十二、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公司工人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一)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时限的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限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再次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要求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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