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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租赁合同农村房屋租赁协议农村房屋出租协议

来源:法否网 2025-10-21 16:36:31 1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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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租赁合同农村房屋租赁协议农村房屋出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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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房屋租赁合同写法

出租单位______村  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间数______,建筑面积______,房屋质量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  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备案一份。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  镇经管办经办人  年 月 日 

二、公证是否在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中起作用?

【问题解析】
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协议就是生效的,没有强制公证的要求。是否公证由双方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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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三、农村土地租赁协议是有效的吗?

【问题解析】
可以,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3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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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63条

四、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私下签合同是合法的吗?

【问题解析】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私下签合同是合法行为,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要合同判断。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私下签订的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如果该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表达合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依法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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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五、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解析】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是否合法。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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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六、农村门面租赁合同的写作指南

关于门面租赁合同怎么写是这样的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白云区 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将门面租给乙方,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

2、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顾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前收回门面。乙方转租给第三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但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未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乙方按规定如数交纳租金,提前解除合同,不退押金,如乙方在未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转让,甲方将收回门面。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门面的装修,在租赁期和解除合同时,须保持原状,转租时不得损坏。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乙方在营业房内私自烧电炉引起的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赔偿电火灾造成房屋损失的一切费用。

5、房屋现状,甲方提供的房屋门窗墙面地板、卷闸门、水表、电表完好无损,水电接通,房屋的维修和保养乙方自行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6、乙方租赁期间,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工商、税务、房屋出租税、水、电、卫生、物管等费用)乙方自己承担,并按时交纳,甲方将不负责。合同期满如不能继续租赁须提前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水、电、卫生、物管等费用的清单给甲方,乙方应即日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拖延一天甲方将罚乙方每天壹佰元(¥100元)人民币以上,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8、以上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补充。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注水费卡、电费卡当面交清,电费全部清楚、水电全部清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七、房屋租赁合同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但是如果约定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一)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的法律要件(二)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三)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八、未经村里同意,村民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吗?

【前言及案例】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形成了巨大反差,造成土地租赁乱象频生由此产生的纷争不断。笔者通过具体案例评析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以供大家参考。

2008年12月某日,乙方王某为非本村集体成员与甲方某村签订一份租赁土地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其集体所有的约50亩土地出租给乙方王某,租期20年。甲方签字人为村支部书记,协议上有村民委员会盖章,但出租该土地未经甲方村民集体决议同意。协议签订后,乙方王某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树木。6月2日,甲方因村民委员会换届后乙方一直拖欠租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发生纠纷。甲方认为乙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未经集体同意应属无效。乙方认为该土地已租赁长达六年之久同时也缴纳过租金,视为对该协议的追认,合同应属有效合同。为此,甲方将乙方诉至,要求确认对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判决】审理后认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被告王某与甲方某村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未经集体同意,违反了“民主议定程序”这一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未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属于未生效的合同,因此该《土地租赁协议书》无效。【评析】

九、农村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分析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从这4个方面审查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1、合同的主体即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的本身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房屋租赁合同的当某些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4、登记备案情况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租赁成为事实之前,应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及退租协议书如何写?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调解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_____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将_____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一、"农村房屋租赁合同上未注明使用面积,如何规避违约条款?"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与土地租赁登记的规定是不同的,前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后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土地登记》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可见,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申请登记后,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同一位阶的权利,即都是土地使用权,故该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再看一下《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六、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同时,《土地登记》第三十条规定“有出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出租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并向承租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可见该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  上述规定,土地出租登记同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相比,有以下区别

1、前者的出租人是土地所有人,后者的出租人为土地使用者2、前者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申请登记,后者则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登记。

3、在法律制度用语上,前者定义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后者为“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4、土地出租登记属于土地权利设立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它项权利。  显然,我国上述规定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作为物权化登记的。其实,个人认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界定为他项权利登记,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妥,因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其行为后果并不发生物权变动或设定,即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法定权属人的变化,承租人取得的不过是土地使用权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依法签订后,承租人便依法或依约取得承租权,而并非在申请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后才取得承租权,因此,严格的讲它是合同登记备案,而非物权他项权利登记。该登记之目的,除为了便于国家监督控制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外,主要是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如甲将其土地使用权低价出租与乙,但未登记备案,然后又将其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因“抵押不破租赁”,只能维持收不回成本的租赁关系,而通过租赁备案制度,银行完全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查验是否已经出租,并以此决定是否接受该项抵押。因此,法律上只要赋予该合同登记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可,即未租赁登记备案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有权不予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对于已经租赁登记备案的,对于明知抵押物存在负担仍接受担保的抵押权人不予保护,即“抵押不破租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登记》 第二十八条
[1]《土地登记》 第三十条

十二、房屋租赁协议的法律效力

1、签字人经过房东授权,那么默认合同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签字人未经房东授权,那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如果是房屋租赁者将房屋转租与你,也应该取得房东的同意,否则没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1]《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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