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承包土地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承包土地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09-02 22:50:16 5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承包土地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承包土地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一、承包土地,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即可上市交易。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面临三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不齐影响上市交易。另外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楼房有两种情况第一,土地是划拨土地,土地还是属于政府的,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大土地证,而没有按照多少户进行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土地证。第二,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以前开发商有税费没有缴齐导致没有办理土地证,还有就是开发商有办理大土地证没有按照多少户进行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土地证。房屋拆迁时,会你房屋大小进行补偿的,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是划拨土地,可能房屋补偿款会比较低。但是,这间房子在市场上交易价格也会比其他商品房低。没有土地证,就不能到银行做抵押贷款,因为抵押贷款必须要有两证齐全才行。房子你用来自己住,是没有问题的。以上是我对只有房产证,想过户,没有土地证怎么办的解答。

二、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补办吗?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补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三、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办土地证需要到土地局,房屋类型不同手续和材料也有所差别。如果是买的新房,带上购房合同、完税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土地局办。如果是二手房,则需要做土地证的过户,变更登记,这样买卖双方都需要到场。没有土地证要及时办理,防止自身的权益受损。

四、无证建房或无证土地证如何办理土地证?

私房即私有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也叫个人自建房。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在城市也有少数存量私房。在小城镇,随着城镇化推进,个人自建房很多也很复杂。目前,自建私房分几种情况

1、在城镇国有出让土地上的自建房,有齐全的审批手续和完全产权,可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可自由买卖;

2、在城镇规划区集体土地上自建房,属有限产权,有房产证土地证,不能自由买卖;

3、在城镇规划区内或周边集体土地上私自开发的楼盘,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属有限产权,办不了房产证土地证,不能上市自由买卖;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有宅基地证和房产证(可办),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住宅,村民内部可以转让,但不能转卖给非本集体组织之外

五、我的土地承包证书被要求拿回,我该怎么办?

土地征收赔偿花费包括三个部分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安置补贴费以及土地赔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是对财产所有人财产损失的赔偿,如果这个妇女原来在家是有承包地的,他的承包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就只归承包者个人,其它任何人都不得参与分配。  

2、安置补贴费是对需安置人员丧失具有生活保障功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赔偿,而土地赔偿费则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赔偿。  

3、土地赔偿费是对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赔偿;土地赔偿费的受益者不是被征收承包地的农户,也不是作为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而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具有人员资格的人。这个概念,这个妇女虽然户口一直无迁出,但她的常住寓居地已经不再在本小组,而是在男方寓居地的所在地,所以我认为她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具有人员资格的人。不应该参与土地赔偿费的分配。

六、"土地被占用没办承包证,政府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没有合同只有承包合同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
湖州农村土地侵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如何解释草拟合同的法律效力?
承包人土地经营权转让有效期限有多久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土地没有土地证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