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一次性医保金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一次性医保金

来源:法否网 2025-02-22 03:48:50 5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一次性医保金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一次性医保金

一、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医保金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算的规定,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在职工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其中八级伤残职工所享受的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A女的意见,此处所指的工资应当是其遭受工伤前的实际工资收入,不应当是其合同工资,B公司只按其合同工资而未按其实际工资向工伤保险基金交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向其补足差额。我们向当地劳动部门的咨询,此处的本人工资是指职工遭受工伤前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时所登记的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如果某职工首次在某单位工作,则该全部工资性收入为其在该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如果该职工第二年为该单位工作,则该全部工资性收入为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所谓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与上述对工资福利待遇的解释相同。由此可见,A女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请求并不合理,因为其在2005年9月份遭受工伤时才刚刚在B公司工作了三个月,B公司应当按照其第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而不是按照其遭受工伤前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两者数额相差不大,但有本质区别。另外,虽然B公司可以在A女工作满一年时,按照A女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其调整工伤保险基金的缴纳基数,但由于A女遭受工伤是在工伤基金缴费基数调整以前,因此也只能按照遭受工伤前登记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不是按照A女工作满一年后的调整缴费基数领取。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5条

二、"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方法"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方面如果是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话,那么是按照员工前十二个月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计算,如果是指的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话,在各地区都有文件明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和相关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四、疗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意见】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劳动者属于工伤,即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

2、经过伤残鉴定,属于5-10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

1-4级的工伤工伤职工失去了劳动能力,所以由单位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所以1-4级的伤残职工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3、劳动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者提议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仍然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者与用人单位一直保持劳动关系,则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只有劳动关系终结时,才存在支付费用的问题。

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何申请?

如果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金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鉴定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办理时是由单位出面办理,证明材料自然也就有了。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金,上面的赔偿由单位支付。如果单位不出面办理,也不肯出证明,让劳动者自己支办理的话,只有支劳动仲裁。再不行去法院起诉。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归属和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是工伤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工人本人提议,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花费。医疗补贴金的支付要求如下领取一次性医疗补贴金须同时具有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得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本领判定部门判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议;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议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五)支付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工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在工作中暑算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怎么处理怎样签工伤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写工伤鉴定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仲裁法定时效是多久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公出差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一次性医保金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