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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办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否网 2025-10-08 23:01:21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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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办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办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有哪些呢。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

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31条

二、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处理方法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回复如下  一、劳动者申请辞职  

1、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  

2、单位要制定经济补偿协议,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送劳动局和社保局,分别终止劳动关系和停缴社保。  

4、单位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以上是对劳动合同如何解除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开除吗?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上面就是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四、"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

对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关于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回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能够得到经济赔偿的问题,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由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0条限定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通常限于在劳动者无犯错的情况下由于主客观情况变化而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一)劳动者得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当事人商量不能就变换劳动合同达到协议  经济性裁人的情况下也能算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人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掉成批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41条限定,适当放宽经济性裁人的要求。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够二十人但占公司工人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流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能够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时限的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人后六个月内再次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要求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像上面的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肯定的经济赔偿金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1]《劳动合同法》 第41条

六、提前30日通知是否合法?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由此可知,即便用人单位具备辞退的法定情形,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否则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七、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

是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八、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期间,雇主未能按时给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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