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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可以辞退

来源:法否网 2025-09-13 21:14:37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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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可以辞退
员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可以辞退

一、员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可以辞退?

员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若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二、员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可以辞退吗?

员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若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三、职工无法完成工作能否被辞退?

【问题解析】
可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所说情形如属于不能胜任工作情形,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辞退,在辞退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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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四、"员工无法完成工作能否被辞退"

可以辞退的;
不称职的职工,即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些工作或者工作量应当是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五、如何避免员工被辞退?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法的规定,只有按照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劳动才是合法的、有效的。违法法定标准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用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工作时间,虽然经过与劳动者协商,职工自愿,劳动合同的这一条款也是无效的。
因为《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无效劳动合同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来确认的,而不是以劳动合同当事人自愿或非自愿来确认的。总之,违反法定标准时间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用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工作时间,虽然经过与劳动者协商自愿,该合同条款也是无效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18条

六、员工工伤事务未完成,可以辞职吗?

1、员工工伤事务还没有处理完成,那么员工是不能再此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因为伤残等级还没有出来,那么此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对员工获得伤残补助金是会增加困难的。

2、如果员工有伤残等级,那么是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

3、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七、公司不做任务员工可以辞退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末位淘汰是不合法的。

八、"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工作职责书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将面临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建议你们先行商量,商量不成,只能进行劳动仲裁解决了,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九、劳动法规定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员工不提前30日辞职需负什么责任?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你不必支付任何违约金。

2、用人单位收取你培训风险抵押金是违法的,应当返还给你;

3、用人单位扣留你的证件更是违法,你可以依法要回;

4、如你和用人单位签有培训协议,由于你解除合同,你可能要支付一年多的培训费用。

十、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试用期辞职原因能否写?

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十一、雇主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合同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二、公司未完成工作任务被辞退应如何处理?

未完成任务指标并不是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考核未完成为理由辞退员工不合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如下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规章制度的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

2、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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