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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4:21:12婚姻家庭28
异地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一、异地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一、异地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2、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二、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有哪些?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8、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9、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0、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由此可见,人们进行异地转户口的时候,需要在两地派出所之前办手续,并且有一个顺序问题。对于异地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及办理时限方面的知识,申请人务必要了解清楚。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先到拟迁入户口所在地办理准迁证,然后到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好回到工作所在地申办户口本。上诉就是异地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二、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要什么证件

您好,关于“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要什么证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你好,身份证异地换领补办攻略所需材料换领申领人居民身份证。补领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办理流程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注这条是受理点要做的事,跟个人无关)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办理身份证花多少钱?申领或者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每证10元;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多久可拿到身份证?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特例河北公安机关自受理公民异地办证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发。天津异地办证和天津市民享受同城待遇,办理手续后在20个工作日后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两种情形不能异地办理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身份证丢失期间如何乘坐火车、飞机、入住酒店火车可以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一般需要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出示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信(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飞机可以携带本人户口本或工作证、驾驶证、介绍信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注意千万不能企图办假证蒙混过关,否则会被取消乘机资格,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全部由个人承担。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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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抱养小孩能怎么入户 1、在民间抱养的孩子,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人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2、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五周岁。收养人要符合这些条件,收养关系才有可能会合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二、私下收养小孩怎样入户?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三、抱养的小孩如何上户口,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依法抱养小孩上户口的流程是先要办理收养登记,然后由孩子的养父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孩子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到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孩子的落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四、抱养一小孩不知道如何办理入户手续是什么 1、首先确定你本人符合收养人条件年满30周岁,有一定经济实力,已结婚,夫妻俩没有小孩等。2、确定哪个小孩是你要领养的或者是咨询有关部门找到要领养的的小孩。3、向有关部门提交各种资料,身份证明等,与你提交的同时,被收养的小孩也要上交其相关资料。五、非法收养的小孩怎么才能进入户口,有没有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一、非法收养怎么入户口1、去民政部门补办收养手续,领收养证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2、去计划生育部门按照非法收养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凭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二、收养的小孩如何办理户口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2、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3、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六、抱养小孩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 1、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3、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4、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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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抚养的父母,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1、赡养,是我国规定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情形和理由而改变,所以即使未抚养仍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二、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有义务付抚养费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有义务付抚养费吗”的解答如下有孩子就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王律师应当让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 相关知识——养费的标准及变更情况 一、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的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法律条文】:《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三、无抚养关系,继母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无抚养关系,继子女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于继子女和继母之间并不构成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所以继子女并无赡养继母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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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吗? 关于以上问题,解答如下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薪水、奖金,从事生产、经营获到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获到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得到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给了房款,婚后才事实上获到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婚后买下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获到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有生活中自然毁损、消磨、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有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得到返利,则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二、婚前财产分割,离婚时可以平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没有办理婚前财产,离婚就可以分以前的财产吗 1、离婚了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分婚前财产的,当事人另有约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离婚时,双方分割的是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婚前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父母给还贷款,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父母给还贷款,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父母给还贷款,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父母继续为上述购买的房屋归还贷款的,归还贷款的数额也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仍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3、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明确指定赠与本人的财产,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女方公积金贷款,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三、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用女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男方父母还贷,离婚后房子女方是否有份 这个问题关键是登记,如果用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登记中至少有你,或者是你们夫妻俩。好了,分为两个问题说。如果只有你,那么他父母的首付及还贷如果不具有借款性质,也没有明确说给男方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如果登记你们夫妻俩,问题就来了,司法解释只说婚后父母赠与,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个人赠与。但你们情况是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此种情况是否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就出现了争议。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夫妻俩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四、首付款父母出,我俩领证了,贷款买房子,如果离婚首付钱也分割吗 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的首付款可认定为是出资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共同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均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五、婚前房子时男方父母交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要是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二、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

房屋共有人如何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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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共有人如何析产? 房屋共有人如何析产,主要1、分割房屋时较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2、尽较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3、采取一人独有,再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5、大家竞买的方式;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二、房屋的析产的原则是什么 房产析产是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进行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其原则是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5、大家竞买的方式。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三、父子共有房产怎么分割,父子共有房产分割流程 父子共有房产过户两种方式供你选择  一、若是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所有家人签字画析产到你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但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  二、若是以后卖的话,建议走买卖过户程序,费用如下要根据评估价格、面积、买方是否头次购房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1%-3%(头次1%,非头次3%),由买方缴纳!  4、所得税1%(少有住房可申请免除),卖方;  5、交易费6/平方,买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其他营业税5.55%(五年外可申请免除)卖方、合同印花税等。以上就是对父子共有房产分割纠纷问题的解答四、两人共有房产如何分割,规定是什么 两人共有房产的分割属于夫妻的共有房产以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为主,法院判决为辅。夫妻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基于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分割房产。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五、共有房产分割如何办理,规定是什么 共有房产分割手续的办理1、双方当事人持分割房产协议书、房产的产权证明、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变更登记;2、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相关证件材料,询问当事人的分割房产的意愿;3、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实材料后,办理变更登记,且一方保留房产所有权的,应当向另一方作价补偿。...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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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是不可以的,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请求清偿不能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列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为被告。二、离婚起诉状的债务怎么分割? 关于离婚起诉状分割债务的规定是第一步双方协商夫妻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进行协商,能达成协议的,则按照协议进行分担。第二步协商不成,原告起诉双方就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协议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三步提交证据诉讼当事人应收集有利于自己对共同债务的分担的证据,例如债务的用途、借款转账的单据等。第四步法院调解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第五步调解不成,开庭审理双方经过法院的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将开庭审理该案件。第六步法院判决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的争议做出判决。三、离婚后起诉债务分割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106条四、你好请问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五、家庭暴力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吗?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可以,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假如存在有差错者,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准则分割。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遗弃家庭成员的。在分割财产时能够恰当多分财产给无过错方。六、起诉离婚后财产分割吗,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离婚后财产是会根据事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要求进行分割的。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