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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跑路监事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有何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3:25:52公司经营19
法定代表人跑路监事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有何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跑路监事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有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跑路,公司将以自由的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监事如果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其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则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等等。
《公司法》第52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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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如何承担债务,合伙人债务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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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合伙人如何承担债务,合伙人债务责任的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普通合伙人如何承担债务,合伙人债务责任的规定问题解答如下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二、公司合伙人承担债务责任可能有哪几种,有何规定 1、无限责任,是指对某种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偿付债务承担的一种连带性义务,2、无限连带责任,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3、有限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引用法规[1]《合伙企业法》 第57条三、合伙企业合伙人是否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专业分析合伙人是否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应共同负责。具体分析如下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四、公司的债务责任是否应该由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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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有关公司解散法规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1]《公司法》 第187条二、分公司的合同章有法律效应吗 合同专用章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三、最高法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六)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七)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六十九条四、最高法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六)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七)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六十九条五、公司法有限公司清算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

房产房租税和房产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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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房租税是多少,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以下是对房产税税率是多少问题的回答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税率分两种情况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简单说来就是自己的房子,按原值减除10%~30%后作为房产余值,乘以1.2%每年如果是出租的房子,按照租金的12%每年征收二、经营房产税怎么计算,税率是多少 1、对用于经营性的房屋都交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征收的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如商业住宅、居民出租的自有房屋。三、房产税是多少,营业税是多少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引用法规[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四、房产营业税率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3、金融保险业5%;4、邮电通信业3%;5、文化体育业3%;6、娱乐业歌厅、舞厅、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9、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

成为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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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方式如下经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同意入伙,签订入伙协议,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新入伙人为有限合伙人时,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引用法规[1]《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2]《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二、想要入股其他企业,一般企业三类股东能成为股东吗 1、三类股东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里,有这三种类型的股东,分别是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三类股东”企业是指直接或间接投资人中含有“三类股东”的企业。在三类股东中,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是指券商和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这两者的管理人是受证监会监管的持牌金融机构,数量相对有限契约型基金主要是私募基金,虽然也受证监会监管,但并非持牌金融机构,且数量庞大。三类股东投资对象主要是已挂牌企业发行的存量股票、定向增发、并购、优先股、可转债,新三板拟挂牌企业股权等。拓展资料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2、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3、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4、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三、成员成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离不开股东。很多人出于投资的考虑,可能会出资成为公司的股东,但是不是谁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成为公司的股东是有条件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一下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条件有哪些?  如果我们想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履行了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股东自己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要完全缴纳。如果股东没有缴纳的,则要对已经完全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股东需要作出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等这样的民事行为,如果其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些民事行为的效力都存在问题,因而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姓名或者名称被公司章程所记载。如果某人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公司章程应当记载其姓名。  4、工商行政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公司的成立必须要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才可以,那么工商行政部门必然对公司股东进行了登记。  5、姓名或者名称被股东名册所记载。我们通常可以通过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姓名确认相关人员的股东资格。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如果某人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既享有权利,也要负担义务。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请求给予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的权利,转让股份的权利,请求回购股东股份的权利,请求分配股息、红利的权利,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对提议的表决权,优先认购股权的权利,申请重整公司的权利等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履行出资的义务,不可抽逃出资,不可以干涉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经营,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等等。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自己的出资金额为限对该公司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的个人财产是独立的,如果把公司的全部资产都用来清偿债务,仍然不能清偿,也不能将股东的个人财产用来清偿债务。四、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但成立公司需要符合的要求是1、有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