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建筑 > 建筑工程质保金支付时间退还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支付时间退还时间是多久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00:08:42工程建筑23
建筑工程质保金支付时间退还时间是多久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支付时间退还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支付时间一般都是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前交付的。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引用法规
[1《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第三条

二、取保候审时间是多久,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取保候审

《刑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上文是对取保候审时间是多久的回答,从上诉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是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五十一条
[2《刑法》 第五十八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360928.html

分享给朋友:

“建筑工程质保金支付时间退还时间是多久” 的相关文章

工程款多付款的不当得利,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工程款多付款的不当得利,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一、工程款多付款的不当得利,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不属于不当得利。基础法律关系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际情况是不是上家虽然按进度款支付,但下家对外欠付了不少材料款、民工工资等由上家代付了,实际就多付了工程款。这属于下家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当给上家造成的损失,上家依法请求下家支付即可。不当得利双方之间更多是没有法律关系的失误付款,与此种情形不一样,不要主张不当得利。而且不当得利利息很低,是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实际就是活期利息。二、工程款多付怎样处理 法律分析工程款多付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主张返还,双方可以就多付的工程款进行协商沟通,承包方拒不返还的,发包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承包方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多给付的工程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条三、工程款多付如何处理 应积极退回多付的工程款。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引用法规[1]《建筑法》 第五十四条四、工程款多付款的不当得利 专业分析不属于不当得利。基础法律关系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际情况是不是上家虽然按进度款支付,但下家对外欠付了不少材料款、民工工资等由上家代付了,实际就多付了工程款。这属于下家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当给上家造成的损失,上家依法请求下家支付即可。不当得利双方之间更多是没有法律关系的失误付款,与此种情形不一样,不要主张不当得利。而且不当得利利息很低,是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实际就是活期利息。...

哪些情况下招标无效?

哪些情况下招标无效?

一、哪些情况下招标无效? 专业分析下列情况下投标无效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二、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在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或者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三、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后,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律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引用法规[1]《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二、招标无效是否导致合同无效,有哪些相关规定 招标无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不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招标无效则建设工程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三、哪些情况导致中标无效,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导致中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保密的招投标情况和资料;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信息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等情况会导致中标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中标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中标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等。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四、什么情况下招标无效 招标无效的认定要件有三一是存在违法行为;二是对中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结果;三是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招标程序违法1.不在国家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2.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不符合法定要求。3.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法定要求。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

分项工程按什么划分?

分项工程按什么划分?

一、分项工程按什么划分 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细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项目,又称工程子目或子目,它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分项工程按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规格等不同因素划分。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细分。它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引用法规[1]《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三、工程质量等级是如何划分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1、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对于分项工程,评分值大于75分的是合格,小于75分的是不合格;对于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大于90分的是合格,小于90分的是不合格等;2、如果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条...

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都有哪几种?

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都有哪几种?

一、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有哪几种 1、闯红灯。新交通法规出台之后,闯红灯一次性扣除6分。2、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3、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 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 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 0 % 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4、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5、超速行驶。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 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违约情形有哪几种 违约情形主要包括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2、一方当事人虽然履行了义务,但是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有上述违约情形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三、违法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对违法分包所下的定义,以下情形属于违法分包(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引用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十八条四、违法分包有哪些情形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3、未履行法定程序违法直接发包,包括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未招标,依法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被核准的;4、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进行发包,包括未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未履行依法所需的发包前置审批手续、采用邀请招标进行发包未履行依法所需审批手续等的;5、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6、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7、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又未经承包单位同意,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五、认定违法分包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1、发包人将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3、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建筑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

建筑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风险提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二、想了解一下对于工程开工前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工作场地、设施方面的开工条件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机械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劳动力已调集能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设备已经备齐等。法律依据《建筑法》。三、工程施工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法》第八条引用法规[1]《建筑法》 第七条[1]《建筑法》 第八条...

建设工程有哪些承发包方式?

建设工程有哪些承发包方式?

一、建设工程有那些承发包方式有些什么 承发包建设工程的方式是 1、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挂靠承包;2、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3、建筑工程承包时禁止转包,发包时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的方式和要求有什么呢 一、发包的方式及要求1、发包方式发包人将全部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单位,在该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3、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方式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设立为不同的标段),将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二、承包的方式1、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总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的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的合同。2、分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三、工程建设承包与发包的方式有哪些 工程承发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从承发包的范围、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合同计价方法、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等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工程承发包方式进行不同分类,其主要分类如下。1、按承发包范围或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专业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划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种方式。2、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划分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3、按合同计价方法划分可分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4、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可分为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协商承包和指令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