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建筑 > 投标异议时间和投诉时间规定

投标异议时间和投诉时间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4-04-11 23:16:28工程建筑23
投标异议时间和投诉时间规定

一、投标异议时间和投诉时间规定

投标异议时间和投诉时间规定都是提前10天的。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五条

二、投标是否有时间限制?投标有效期不宜超过多少天

投标是否有时间限制?投标有效期不宜超过多少天?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三、投标报名时间的延长与规定是怎样的

1.最好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果招标公告对此没有明确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招标公告条件的公司,可以进行投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360721.html

分享给朋友:

“投标异议时间和投诉时间规定” 的相关文章

建设工程承包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建设工程承包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一、工程承包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工程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环。一个工程的质量关系不仅关系到财产安全,也关系到生命安全。由于工程较大,很多建筑公司选择分包到其他公司,这就涉及工程分工和工程责任的划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需要签署协议。那么,工程承包转让协议书怎么写?甲方乙方丙方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地块概况二、转让方式三、违约责任四、其他甲方(盖章)代表乙方(盖章)代表丙方(盖章)代表年  月  日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分类epc是交钥匙工程(设计 采购 施工 调试)bot是承包商与政府签订合同,由承包商垫资完成项目,然后在合同规定年限内收取项目收益,到期后将项目无偿交给政府.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ep:设计、采购承包(ep—engineering、procurement ),是指承包商对工程的设计和采购进行承包,施工则由其他承包商负责.pc:采购-施工总承包(p-c).ep 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c、e拿不准不敢乱说,是不是施工承包和设计承包? by网络转载传统模式(劳动力、材料都是自己的)自营模式(钢筋、混凝土是自己的,模板和劳动力分包)扩大分包模式(劳动力、材料全部分包。自己收取管理费,负责管理现场)联营模式(就是挂靠)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是什么?其特点有哪些(一)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国际承包市场上通过投标、接受委托或其他途径承揽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私人业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承包业务,是一种涉及资金、技术、设备、劳务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国际经济合作形式。国际工程承包的主要业务包括建筑项目的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地址选择、勘测和动力的提供;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培训;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组织和指导;专项物资采购和各类经营管理等活动。(二)国际工程承包的特点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交易活动,是国际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点有可以参考。对于工程的建设来说,如果将整个工程分为若干部分,每个部分承包给专业的厂商,对于工程整体质量以及工作效率都有助推作用。但是不管承包给任何一方,质量问题必须符合严格把关。 延伸阅读 地下防水工程保修期为多久?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二、技术保密协议书怎么写 技术保密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和范围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四、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上海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三、委托律师写个工程承包合同书代写怎么收,法律如何规定的 1、请律师写个合同这个费用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的,但...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房屋工程合同有效期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房屋工程合同有效期

一、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房屋工程承包合同有效期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 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设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 除基础以外,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四楼所有房屋建设,(包括钢筋制作、楼梯、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总价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楼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壹万元,二楼至三楼采用同样方式,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权利和义务 2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 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沾益县人民法院起诉。 3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二、建房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甲乙双方2基本的条款工程名称,地点,范围,竣工日期。2承包的价格3质量的条款。4安全的条款。5进度要求。6双方责任。合同法规定,变更或者撤消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三、劳务承包合同范本? 你好,劳务承包合同甲方乙方因工程要求,甲方将该工程分项目分包给乙方。双方就劳务分包及其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劳务分包项目二、分包方式三、劳务分包工作四、质量要求每道工序必须达到合格,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不计人工费并处以材料费的2倍以上处罚。五、安全要求1杜绝一切大小伤亡事故发生。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严格按项目部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公司制定的创建文明工地措施配合施工。3施工现场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在施工现场进行赌博活动,凡有类别似现象发生处以不低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 六、劳务分包单价2 七、结算方式 八、付款方式九、甲乙双方工作及责任1、甲方工作及责任1对劳务分包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2协调材料进场及工期控制、劳动力安排。3乙方负责购买自己的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乙方工作及责任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证、务工许可证、身份证身复印件。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若发生转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劳务费已结清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四、室内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1、首先写明甲方与乙方信息。2、合同事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现场勘测根据施工惯例的要求和双方领导坦白洽商达成以下协议。3、具体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付款方式等。4、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五、清包工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一、审核应始于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的签订具有特殊性。凡...

工程停工索赔何时可提出?法律是否有规定?

工程停工索赔何时可提出?法律是否有规定?

一、工程停工多久可以提出索赔,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期限索赔,如果双方对停工索赔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承包人应该自停工之日起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逾期超过三年未提出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即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停工损失的,对方可以不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二、工程停工一般多久可以提出索赔 1、工程停工多久可以提出索赔要看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律规定来。如果双方对停工索赔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承包人应该自停工之日起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逾期超过三年未提出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即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停工损失的,对方可以不再赔偿。2、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工程停工是多久可以提出索赔 1、工程停工多久可以提出索赔要看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律规定来。2、如果双方对停工索赔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承包人应该自停工之日起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逾期超过三年未提出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即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停工损失的,对方可以不再赔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四、工程停工多久可以提出索赔 1、工程如果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无论停工多长时间,只要造成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赔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条五、工程停工费用索赔多久能索赔 1、工程停工多久可以提出索赔要看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律规定来。如果双方对停工索赔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承包人应该自停工之日起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逾期超过三年未提出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即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停工损失的,对方可以不再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六、工程停工费用多久可以索赔 工程停工多久可以提出索赔要看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律规定来。如果双方对停工索赔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承包人应该自停工之日起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逾期超过三年未提出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即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停工损失的,对方可以不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什么? 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二、工程质量处理依据是什么? 质量问题依据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三、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怎样? 当发生工程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四、工程质量处理依据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最后有几点需要温馨提醒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工程结算逾期,如何索要工程款?

工程结算逾期,如何索要工程款?

一、关于工程迟迟不结算如何索要工程款是怎样规定的 可以找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找法院起诉或者找仲裁机构进行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先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仲裁也解决不了的,那么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二、工程迟迟不结算怎样索要工程款 法律分析工程迟迟不结算可以通过支付令的方式索要工程款。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三、建设工程尚未完工能否索要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工程还没有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不能主张工程款,只有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主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条四、关于工程未结算能否起诉要求工程款是怎样规定的 满足具体条件可以起诉。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引用法规[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五、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承包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纠纷应自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的第29天起算诉讼时效。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规定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质量保证金就是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从中扣除,不够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偿。如果质保期内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完后退还给对方。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引用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