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经营 > 山东私营企业与个体企业的差别是什么?

山东私营企业与个体企业的差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2023-08-19 01:23:14公司经营16
山东私营企业与个体企业的差别是什么?

一、山东私营企业跟个体企业的差别是什么?

私营企业和个人企业看着非常相似,都是私人开设的,但实际两者有非常大的差距
(一)两者在登记成立时的不同之处在于向工商局提供的资料,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身份证明、职业情况的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而私营企业除了提交身份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之外,还要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二)私营企业仅限于个人出资,即使实际上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也是以个人名义出资,而个体工商户则个人、家庭出资均可。两者都由出资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在出资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279587.html

分享给朋友:

“山东私营企业与个体企业的差别是什么?” 的相关文章

分公司注册资金是否需要有限制

分公司注册资金是否需要有限制

一、分公司注册资金是否需要有限制 分公司注册资金是不需要有限制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十四条二、公司发股权有限制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公司发放股权应当是属于股权激励机制,但对于股权激励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对于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三、在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人数有限制吗 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人数是有限制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50个,可以是自然人个人或机构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只对发起人有限制,即应当有2—200 个发起人,并且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可以用吗 有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日常公司经营活动领域,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股权转让一般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股权转让的行为。股权转让协议相比其他协议,除了签订转让协议的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的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股权,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股东的行为;对外转让,指公司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无论是对内转让还是对外转让,股权转让的行为需要转让方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下即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这里的股权转让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如涉及到外资、国有企业等公司的股权转让,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五、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实缴吗 1、上市公司、三板或四板企业,其对外投资的部分应当实缴,未实缴的应当补足。若不补足,可撤回投资转让股份,否则对上市来讲是个硬伤。2、公司成立时认缴的,其章程上载明的出资时间已到。比如,章程上载明在公司成立三年内实缴完毕,那到第三年末,应当实缴到位。若不实缴到位,公司可能被列为经营异常。这个时候消除这个异常,要么实缴到位,要么修改章程延长出资的时间。3、已实缴,但又抽逃资本的。抽逃资本,不要幻想通过账务技巧处理掉。4、未实缴完毕,但对外的义务超过了实缴部分,或超过了认缴的注册资本。比如认缴资本100万,实缴20万,债务100万,股东应当有义务对未实缴的80万进行实缴或在未出资的额度内承担相应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收购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收购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能收购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一、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公众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二、进行公众公司收购,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三、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二、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可以收购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法律只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三、针对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可以收购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法律只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四、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吗 一、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 法律只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而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收购有限公司。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收购公司一般流程如下 1、确定收购意向; 2、作出收购决议; 3、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经过协商,签订收购意向书; 4、被收购方召开股东大会; 5、被收购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签订收购协议。 三、收购公司要满足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 企业的并购活动要以实现自己的发展战略为出发点,对于与自己发展战略无关的并购机会,要禁得住诱惑,不要贸然出手,否则,即使并购时得手,日后的整合也是个难题。 2、企业处在成长或成熟阶段 就企业的生命周期而言,企业的发展阶段可以分为创始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衰退阶段和再生阶段。在企业的创始阶段,企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自身的积累不断壮大自己。 3、有合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的治理结构没有统一规定,也无所谓先进与落后,只要适合自己的企业发展的治理结构就是好治理结构。 4、企业所处外部环境适合进行并购 外部环境包括宏观环境、产业环境、经营环境等,只有外部环境适宜时,企业并购的胜算才比较大。并购企业要考虑的宏观情况包括社会经济因素、技术发展因素、环境因素、政策法规因素等。 5、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并购企业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并购,都有要支付对价的问题。除非是相当小的并购目标,否则企业一般不愿意使用内部现金流来并购,即使其现金流是比较充足的。 6、有一支精干的并购管理团队 企业要想成功完成并购,需要准备一支专业的并购队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五、股份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吗,有何规定 股份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直接融资方式有哪些?

直接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直接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以上是融资方式有哪些的回答二、直接融资包含哪些种类 直接融资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2、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国家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债务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3、消费信用。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4、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三、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公司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四、非法融资的定义和特征 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非法融资的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引用法规[1]《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2]《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五、中小企业融资外源融资的主要融资方式是什么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

办理食品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相关规定

办理食品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办理食品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需要的材料有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4、租赁合同复印件;5、经营场所布局图、主要设备设施布局以及操作流程文件;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7、《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引用法规[1]《食品经营许可办法》 第十二条二、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费用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3、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受惠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4、符合条件的,贪污作出准予许可的局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局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贪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5、申请人到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三、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有什么办理条件 (一)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四)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六)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七)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和线上查询是如何规定的 办理资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场地证明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线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cds.sczwfw.gov.cn/app/main?flag=2areaCode=510100000000四川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五、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消食品流通许可证,新申请的因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食药局办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营利法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代办营业执照合法吗?

营利法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代办营业执照合法吗?

一、营利法人要办营业执照吗代办营业执照合法吗 合法。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需要本人签名的各种资料作为委托他人代理的凭证。若需委托他人办理须有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所有签字必须由本人签,不能代签,若需代签必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系)本人提供,然后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并注明电话、日期。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引用法规[1]《公司法》 第七条二、代办一个公司营业执照多少钱 一、代办一个公司营业执照多少钱代办公司最多的费用是地址费用,各个区域都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代办机构。在服务费方面,如果在主城区,代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起来会更加方便一些,并且整个工商流程办起来也要简便一些,所以费用自然就比较便宜。二、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30元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三、现在办个体营业执照多少钱? 现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是不需要交钱的,但个体户的营业额达到征税标准的情况下还是要交所得税的。办理营业执照也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所以这里给大家的建议就是,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可以在办理之前先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把相关政策查清楚了。四、办一个营业执照大概多少钱? 办一个营业执照需要的前一般只收工本费100~300元不等,具体根据当地工商局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2、先去政务中心的工商窗口申请字号名称或是工商所直接申办,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场地证明(房租合同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是村委会证明一份);4、照片3张;5、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一份(工商所提供)。...

一人有限公司如何缴纳税务,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人有限公司如何缴纳税务,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一人有限公司怎么交税,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一人有限公司交税的方法1、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公司应确定好自己的办税的人员;3、公司应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4、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缴税款如期缴入国库。《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引用法规[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二、一人有限公司怎么交税,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一人有限公司交税的方法1、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公司应确定好自己的办税的人员;3、公司应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4、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缴税款如期缴入国库。《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引用法规[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专业分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是企业法人性质,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规定。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引用法规[1]《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收怎么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按照33%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是企业法人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公司税后利润分红,股东取得红利所得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