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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司法鉴定出有什么程序法律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7-14 16:29:42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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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司法鉴定出有什么程序法律有哪些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司法鉴定出有什么程序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司法解释包括哪些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司法解释是包括故意伤害罪的概念、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幅度、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情节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解释中,是明确的规定了法定刑的量刑情节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参考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故意伤害罪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的司法解释如何认定和量刑"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的司法解释有哪些?”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  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四、"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故意伤害行为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
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2条

五、"最高法报复陷害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六)报复陷害案(第二百五十四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六、法医精神病鉴定刑事案件中涉及的精神健康问题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刑事案件中,法医精神病鉴定包括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2.确定被鉴定入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民事案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确定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确定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

七、"司法鉴定机构在全省范围内主管伤情鉴定工作"

省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名册编制和鉴定类别目录的公告,以及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设区的市、自治州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侦查机关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省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其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其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质监、物价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八、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的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概念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发生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是造成对他人健康的损害。刑法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九、故意伤害犯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伤害行为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2条

十、法律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罚有哪些?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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