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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应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7-12 18:01:20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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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应是什么?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应是什么?

一、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如何控制和调节土地用途?

1、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律师解答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的使用条件,并要求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护土地资源和公民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四、土地用途管理的核心是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1、城市规划的核心是以土地为载体和土地上的开发利用,建设环境,空间布局,发展等.其工作的核心是城市土地使用的规划、管理以及土地的分配、开发。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是对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安排。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是土地利用规划工作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五、"征用土地的法定程序及其法律认定"

征用土地的法定程序是人民政府拟定征用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用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签订征用补偿协议,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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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六、土地使用条件的定义和含义

土地使用条件就是规划用地指标,如规划用地面积,出让面积,建设总规模,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

七、土地用途管制控制用地类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目前世界上土地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土地管理制度。其特点,一是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具有强制性。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和规范组成。其中,土地按用途分类是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用途管制的依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预先进行审批是关键;而保护农用地则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核心是切实保护耕地,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耕地的破坏、闲置和荒芜,开发未利用地、进行土地的整理和复垦;强化土地执法监督,严肃法律责任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保障。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可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促进集约利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建设用地市场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可以严格控制农用地流向建设用地,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耕地。同时,通过增设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其社会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限制不合理利用土地的行为,克服土地利用的负外部效应,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土地资源浪费和地力枯竭,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为土地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中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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