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财产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财产

来源:法否网 2025-11-29 21:15:46 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财产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财产

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

债务人无偿转让的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应视情况而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情形转让财产的,属于无偿转让财产。若债权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为了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不是则不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二、"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无偿转让的财产"

【问题解析】
债务人无偿转让的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应视情况而定。
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情形转让财产的,属于无偿转让财产。
若债权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为了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不是则不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四、"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无偿转让的财产呢?"

法律分析债务人无偿转让的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应视情况而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情形转让财产的,属于无偿转让财产。若债权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为了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不是则不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务人无偿转让的财产,债权人可以撤销吗?”的问题解答。在这里提醒大家网上各类案例可能并不适用于您的情况,建议寻求专业律师解答。需要律师协助的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我们会尽快给您安排律师。相关补充1债权人是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债权人不能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因为只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才有权利扣押公民财产,债权人没有这个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由法院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不过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权,则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设立抵押的抵押财产。相关补充2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什么清偿债务?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需要向受让债权的新债权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偿还。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五、债转股和毁损抛弃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吗?

、你问的是债权人法定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2、行使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偿还务后2年内,对外转让财产或者无偿赠与的财产的做法。

3、如果债务人是欠债前或者欠债后尚有偿还本领是对外无偿转让股权,那么通常是不能进行撤销的。

4、另外,债权人的撤销权,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对外无偿转让股权之日起1年在行使,并且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另一方转让的做法

六、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是否有权利逃避债权人?

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告人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最高《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规定依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告人。从法律规定可看出,现强制法已规定了某些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告人。承认在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实体法裁判,在情况下,在程序中,可实体法认定(离婚逃债)被告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告人配偶为被告人,此做法已在实践中赞同,也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程序中,裁判权可由局裁判庭行使(未设裁判庭的由综合科行使),应的监督机制,听证制度,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救济手段为允许当事人向申请复议。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应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提讼,则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就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不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71条
[1]《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债权转让通知形式和法律依据
借钱不还怎么办借钱还不还可以怎么办
债权债务清偿方式有哪些该如何规定的
父母出资买房认定借款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财产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财产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