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合同个人能否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1、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可以与个人进行签订,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的期限,以及报酬的支付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二、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的主要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三、居间合同签订要注意的事项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买二手房签居间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及对策《居间合同》在二手房买卖中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很多纠纷正是产生于居间合同签订过程之中。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曾有一个推荐——《房地产经纪合同》,但由于这个并非强制使用,因此各家中介公司提供的《居间合同》基本都是各自拟定的(供房地局备案即可),这些合同中都尽力规避中介的义务而加大委托人的责任。中介公司采用的《居间合同》大致分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由中介公司与卖方和买方分别签订《委托购买合同》和《委托出售合同》,这种方式在中介公司与委托人之间分别建立居间合同关系,而买方与卖方之间并未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第二种方式是中介公司与卖方和买方同时签订《居间合同》(有的也叫定金合同),三方直接建立居间合同关系和买卖合同关系。由于后种方式比较能让将上家和下家牵制住,因此中介一般乐于采取第二种方式。如果中介公司采用第二种方式,提供的《居间合同》是一份三方合同,即“甲方(出售方)”、“乙方(买受方)”、“丙方(居间方)”,则签订这份合同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这份合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居间合同,而是“居间+买卖”的合同,它不仅约定了中介与买方或买方的居间合同关系,还同时约定了“买方与卖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因而是一份混合合同。签订这种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 要核对房价和面积1、注意约定的房价是指房东到手价还是成交价?如果约定的是房东到手价则应当注明上下家交的各项税费是由下家承担的,到手价是不含这些税费的。如果约定的是成交价,也就是指合同上的“房屋总价”,则双方应交税费,所以下家的总支出是“成交价+税费”;2、注意与产证上的面积一致?二手房交易中所出售的房屋一般都按套来算,但下家决定购买与否时肯定会按建筑面积折算成单价。如果居间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产证上不一致时,双方就会在理解上产生争议(即上家坚持说按套来计价,下家会坚持说按照建筑面积来计价)。所以要与上家提供的产证注明的面积进行核对。二、 注意交易的条件的可行性交易条件要双方的具体情况及房屋情况拟定,如果拟定的交易条件不可行,或者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则会影响交易进行,甚至产生纠纷。如居间合同仅约定买方在“过户前支付房款60万元”,所谓“过户前”则有可能指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日前的任何一天,如果买方理解为提前一天,而卖方理解为提前一月,则履约时会产生争议。因此必须将影响房屋买卖的一切因素全部考虑进去,并制订时间表。三、 注意诚意金转定金的条件,包括1、诚意金是否在上家认可交易条件并签字后就转为定金?
2、诚意金转为定金后是否由中介保管并可抵扣中介费?
3、诚意金在什么情况下可退给下家?四、 注意中介费支付条件,中介费在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支付,还是过户时支付?是分期付还是一次性支付?五、 注意违约责任如果约定,包括1、在一方不愿意出售或购买时对中介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2、出现“跳中介”情况时对中介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3、中介违约时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六、 注意附加条款的空白处要写划掉附加条款应当写上户口迁移问题、维修基金及家俱是否赠送等,写完后要将后面划掉,否则手写部分可能被私自添加。为防止被不良中介欺骗,建议采用如下对策
1、签订居间合同前进行产权调查,并与中介提供的产权情况进行核对2、签订时认真阅读各项条款,千万不能随便签名3、对居间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要求进行修改,否则不签4、要求在合同中明确中介应当承担的责任,否则不签5、如买方与卖方未当面同时签字,则先签字的一方在签订后应立即复印合同并留存,以防中介私自涂改。
四、居间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1、合同相另一方的资格审查。
2、合同形式的选择。
3、合同条款。
4、合同签订。 希望您能理解我的解答,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能够联系我,我俩将努力的帮你处置,替您分忧解难!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居间合同要注意的地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规定签了显失公平的协议有没有法律上的效力 显失公平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如果当事人申请撤销的则协议无效,当事人不撤销的则有效。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
一、在我国拒绝履行合同处罚是怎样的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
一、规范旅游合同归是有名还是无名合同呢 旅游合同属于有名合同。1、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适用范围的合同,也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2、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规定其名称和相应的调整范围的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如旅游合同、
一、汽车租赁合同审查要求 一、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汽车租赁公司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很多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否则常常会出现汽车租赁公司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二、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
一、国家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条件 合同的当事人要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订立经济合同;3、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
一、国家规定协议解除合同怎么规定的 应包含下列一、协议解除双方名称。二、协议解除所属解除合同相关合同。三、针对协议解除所产生后果及责任划分。四、就协议解除赔偿金或违约金进行约定。五、协议解除相关的必要补充。六、协议解除双方签名盖章与日期。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
一、在我国收货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起诉承运人会受理吗 民事起诉当事人的特点,收货人是不可以起诉承运人的,收货人要起诉承运人,可让合同签订人委托收货人代其起诉。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法律依据】《民事诉
一、我国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有啥办法解决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3、均未办理
一、我国规定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会有法律影响吗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一、抵押合同有效。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抵押权未生效。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
一、我国规定劳动合同续签半年符合法律规定吗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或者一签是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一、什么是合同的主体,审查合同主体是怎么审查的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和方法也不同。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对法人
一、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有1、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一方发出要约,一方作出承诺;3、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
一、我国规定私下写的转让协议但不过户是否受法律保护 机动车不过户,私下写份转让协议,协议有效。但是法律规定,机动车虽然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但是不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我国规定签股权代持协议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签股权代持协议有下列风险1.约束力有限的风险。合法的股权代持协议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样办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当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从次月起双倍支付工资,并且可以一直领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补偿一个月,也就是补偿11+13=24个工资,可以直接向老板提出,如果他不同
一、在我国车辆的赠与合同公证是必备要件吗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并非必须经过公证。但是,相较于一般的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这主要体现为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属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一、我国规定没按合同付款有哪些处理途径 没按合同付款的,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催告买受人付款,如果经催告不付款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一、在我国留置权的适用关于合同规定有什么 留置权的适用合同规定是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一、签订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同双方签订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的合同的是双方完全认知且同意的,最总要的就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最后签字即有效。二、规范签订合同生效有哪些要求 订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1、合同当事人订立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主观方面为故意或明知,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具有重婚行为,即重婚必然有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认定为重婚罪应当构成以下要件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