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女工的劳动合同法哺乳期的女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能否辞退哺乳期女工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二、单位辞退哺乳期女工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1]《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二、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的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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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三、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应该如何赔偿?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赔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四、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问题解析】
单位违法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的,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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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五、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哺乳期间辞职有补偿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六、哺乳期员工被辞退公司有补偿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辞退劳动者的,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工龄工资作为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8]《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七、哺乳期被辞退能否获得赔偿?
1、被公司辞掉拒却赔偿需要准备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辞掉的证据,薪水收入证据,仲裁申请书等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
2、《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纪、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借口;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能够表面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引用法规
[1]《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八、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可以获得补偿吗?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权解除合同,如果合同还在履行期内,就算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也要等哺乳期期满后才可以。《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女方无过错,医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医院应其在医院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应该发给女方六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妇女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按照劳动合法法中规定的条款支付工资待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相关规定来支付工资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的工资待遇,还可以进行司法诉讼来解决。
十、产后2年女性是否享有失业保险金?
不能够,失业保险金的爱人是非自愿失业者。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花很多时间分析回复,必须要了解许多具体情况才好分析,以免错误判断,建议你能够联系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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