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

来源:法否网 2025-01-05 00:39:11 1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和限制是什么?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
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
二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二、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二、一般公司回购股份时间限制吗?有什么规定

【问题解析】
一般公司回购股份时间限制的,通常是六十日。
当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却不分红的法定情形下,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召开股东会表决。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三、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有哪些法律规定,如何进行?

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有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股份。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四、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收购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一、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公众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二、进行公众公司收购,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三、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股权清算纠纷律师费怎么收有没有法律依据
股东转让股权后未修改章程转让人与受让人谁是公司股东?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如何规定?
贷款金额比较大银行说需要担保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如何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如何规定?

    2025-09-063 人看过

    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具体有什么规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

  • 股东转让股权后未修改章程转让人与受让人谁是公司股东?

    2025-09-069 人看过

    一、股东转让股权后未修改章程,转让人与受让人谁是公司股东 实践中有很多受让人在受让股权之后,就以为万事大吉,尤其是不履行任何股东权利义务的,除了保存给转让人支付价款凭证外,无其他证据。如果股权转让人接受价款之后并未退出公司,仍然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享有股权赋予的权

  • 贷款金额比较大银行说需要担保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如何

    2025-09-063 人看过

    一、贷款金额比较大,银行说需要担保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如何的 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出质的

  • 股权清算纠纷律师费怎么收有没有法律依据

    2025-09-069 人看过

    一、股权清算纠纷律师费怎么收,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5-09-063 人看过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是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的除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

  •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

  • 一、六个人合伙股权分配,合伙人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恭喜你,

  • 一、我想请教一下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吗 1、股权作为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 一、股权转让中扣除合理费用中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1、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有所不同。一般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要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征企业所来得税)等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

  •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的形式也是会有所不同的,对于国有公司的股东,有的也是可以对股份进行购买,然后对股份进行转让的,那么想要将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因为是国有公司的股权,那么在转让方式上面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山东鲁泉律师事

  •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有效吗 股东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 一、法律依据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啥办法解决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

  • 一、想了解一下对于股份比例多少有决策权 在一般情形下,持有股份就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参加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

  • 一、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出资的,股权如何确定 出资人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

  • 一、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 一、万州区认缴股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

  • 一、技术入股是否可以作为认缴资金 技术入股可以作为认缴资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 一、公司法2023年的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2018年的股权转让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 一、2023股权投资的形式都有什么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