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
一、离婚时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怎么办,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
一、继承遗嘱需要公证吗,指定遗嘱继承人能否直接办理房产过户 1、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
一、房产过户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如何进行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
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
一、网签备案需要合同原件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在网上备案需要房屋的合同原件,合同原件是备案的最基础资料,然后还需要当事人在房屋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的有关合法证明,同时还需要当事人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证明以及户口本证明。如果是房屋出租的,那么需要有房屋的租赁证明。二、备案网签后怎么办理,
一、房子有产权纠纷拆迁时怎么办,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房子有产权纠纷,拆迁时应当先处理产权纠纷,再处理拆迁问题。即先由发生产权纠纷的当事人之间就主要的纠纷事项协商处理,如果是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可以由行政机关居中调解,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是实施的方式处理。二、中介贷款纠纷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能否办到房产证? 无法办房产证情况开发企业已破产或被取消天分,无法办楼盘大产权;开发商没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缴齐土地出让金;开发商没完成竣工备案工作;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导致无法办房产证;楼盘被法院查封。开发商把土地抵押给银行,业主购买后到银行办撤押,属
一、杭州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暂住证提交的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
一、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在法律规定中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呢,首先得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这几样必备的证件。然后还有重要的一点,必须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缴纳费用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到你的号就可以去办理。办理时是要
一、地役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地役权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一、定金合同纠纷律师费如何收 (一)计件收费方式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2
一、公租房算个人房产吗?申请公租房成功后,在其他城市有房,公租房算不算自己的房产的 1、不是。2、公租房是租赁性质的,承租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有期限出
一、想了解一下对于银行房贷怎么计算 银行贷款利率有两套计算办法,一是等额本金,一是等额本息。计算的都是月还贷额。其公式是等额本金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的累计额)×月利率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二、同学要贷款
一、房产契税票丢失了,应该怎么补办 1、房产契税票丢失之后,可以到当地地税部门补办。2、首先,到地税部门填报挂失声明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所审批,持审批表到报社刊登声明作废。3、再凭报纸和相关购房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买房票据)进行补办,再携带资料于当初缴纳契税的单位,申请
一、商品房合同变更的要求是什么 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证过户流程 您好,房产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
一、网签未备案,可以申请撤销吗 各地规定不同,以石家庄为例一、符合下面条件的可以撤销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以下简称“买卖双方”)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2、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商品房买卖合
一、我想咨询一下商品房商铺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铺的使用权,即是指权利人对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并且包括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典权、抵押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
一、房屋土地证办理费用是多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房屋土地证办理费用1、土地测绘费80元/宗(测绘公司收取);2、土地登记费20元/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取);3、工本费30元/本(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取);4、印花税票5元(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取);5、土地出让金原土地使
一、婚前房产过户需要公证书吗 如何办理房产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在继承房产或其他财产时需要用到。在咨询公证员后提供相关材料。 2、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赠与公证
一、欠款不还可以被拘留吗,欠钱不还会被拘留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对欠钱不还会被拘留吗这个问题规定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
一、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房产证在谁的手上 以下资料可以提供参考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的问题1、《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拿回来了,由产权人持有。2、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他项权利证》。3、等《房产证》拿到手,可办理部分产权买卖或赠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产证上就多了一个姓名了。
一、一手房解押需要多久 1、一手房解押可能需要一周左右,2、当事人如果以房产抵押,则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3、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
一、肇庆预约房屋合同纠纷委托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以下标准可作参考(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
一、房产证上写几个人的名字,要写几个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名字,其他人有共有权证。房屋共有人的权利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在不影响整幢房屋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2、处分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
一、商事登记的效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商事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没有统一的商法典,也没有统一的关于商事登记的立法,只是针对不同的企业形态、登记中的各专项问题制定单项登记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立法体系相当混乱,不同法律间不仅雷同冲突层出不穷,还留有大量空白地带。那么商事登记的效力法律是
一、房子已过户,法院可以查封吗 1.已办理完过户手续但尚未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可以查封、拍卖的。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
一、小产权房转让合同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找律师一般是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
一、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过户的限定是什么样子的 1、房屋转让时,房屋的附属设施同时过户。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单独过户的新建房屋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需单独过户的,应当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未在转让合同中约定单独过户的,视作一并过户。2、房屋转让时,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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