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能被拘留吗?法院能查到吗?
对于失信人法院能拘留吗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1、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
2、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的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的;
3、被执行人采取暴力等方式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及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打击报复的;
5、隐藏、转移、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
6、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的;
二、失信人和公安联网
没有联网,但是可以直接在法院执行网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民事执行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妨害执行活动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信用惩戒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公安机关保存的犯罪记录的对象是罪犯触犯了《刑法》,并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人。
三、机场安检会查失信人吗?
会的,因为失信人员不允许坐飞机。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四、失信人能否解除?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1、主动申请解除。如果失信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十五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提前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具有法定解除情形的,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3、等待自动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一至三年。纳入期限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五、同事失联可能引发的后果及如何报警?
【问题解析】
可以报警。
报警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但是失踪24小时警方才能进入调查或者立案。
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涉案理由,一般公安机关会认为缺乏立案的依据,也就是说是不会立案的,报案后只会给予公民必要的协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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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六、人失踪了公安局可以查吗?
1、人失踪后公安局可以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一条
七、失信被执行人能否解除失信记录?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还清欠债就可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八、人失踪了公安局能查吗?
法律分析可以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公安机关接到相关报案后,就会将失踪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第三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的和目标是,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依托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收集管理、查询比对和综合应用,以尽快查明失踪人员下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第四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风险提示以上是“人失踪了公安局能查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想进一步了解情况,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联系听律网专业团队,获取律师答复。相关补充1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
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给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
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第三条
[2]《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第四条
九、机场安检会查失信人吗?
会的,因为失信人员不允许坐飞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不能乘坐飞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十、失信执行人能查到征信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失信执行人会上征信,并且还会进行网上公示。二、征信的分类可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两类。企业征信主要是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生产企业信用产品的机构;个人征信主要是收集个人信用信息、生产个人信用产品的机构。有些国家这两种业务类型由一个机构完成,也有的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分别完成,或者在一个国家内既有单独从事个人征信的机构,也有从事个人和企业两种征信业务类型的机构,一般都不加以限制,由征信机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的征信机构主要有三种业务模式1、资本市场信用评估机构,其评估对象为股票、债券和大型基建项目;
2、商业市场评估机构,也称为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其评估对象为各类大中小企业;
3、个人消费市场评估机构,其征信对象为消费者个人。三、什么是失信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四、可以对失信执行人采取的行为1、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7、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8、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9、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10、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11、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12、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3、限制出入境等。
十一、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限制对象《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可以看出限制对象为两类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人、失信被执行人。二、《限制消费令》发出对象《规定》第五条人民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可以看出,《限制消费令》的发出对象是被执行人,而不包括被执行人所属单位。三、限制消费《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综上所述,被限制高消费的自然人所属单位不属于通知对象。备注若被限制高消费的主体非自然人,而是单位的,则当然会通知单位。引用法规
[1]《规定》 第一条
[1]《规定》 第五条
[1]《规定》 第三条
十二、人失踪了公安局能查吗?
法律分析可以查,但是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失踪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后,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公安机关接到相关报案后,就会将失踪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第三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的和目标是,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依托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收集管理、查询比对和综合应用,以尽快查明失踪人员下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律师提示以上是对“人失踪了公安局能够查吗”的问题解答。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相关补充1失信人能够坐飞机吗可以的,只是有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该规定第3条,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和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属于被限制的消费。因此,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不能乘坐飞机的,但是火车并非一概不能坐,而只是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的座位。相关补充2失信人用护照能够坐飞机吗失信人用护照不可以坐飞机。失信限制消费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第三条
[1]《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1条
[2]《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3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失信人和公安联网吗失信用者不能被警察查失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不强制执行是不是就不限制三高了 限制高消费令会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第九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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