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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终止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

来源:法否网 2025-07-25 01:22:36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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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终止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法的终止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终止条件是什么?

你好,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的答复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民法典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另外,如果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告终止。这两种终止可以称为劳动合同的非自然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在约定终止条件时要注意的一点是,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时将不能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这是不正确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一般性规定,,在法律效力上属于特殊规定,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属于特殊规定。所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中不能将这些特殊规定约定进去。同时,即使上述特殊规定的没有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但如果这些条件出现时,也要考虑到是否满足特殊规定。即当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当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才能终止劳动合同。以上是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三、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条例规定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另外,如果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告终止。这两种终止可以称为劳动合同的非自然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在约定终止条件时要注意的一点是,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时将不能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这是不正确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一般性规定,,在法律效力上属于特殊规定,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属于特殊规定。所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中不能将这些特殊规定约定进去。同时,即使上述特殊规定的没有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但如果这些条件出现时,也要考虑到是否满足特殊规定。即当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当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才能终止劳动合同。以上是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四、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劳动法终止”的回复如下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五、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终止劳动合同?

您好,针对您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终止劳动合同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六、劳动合同终止中止的解除方式劳动合同终止与中止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以上是劳动合同终止和中止的区别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终止条件

一样可以的。

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条件在通知书里怎么填?"

到当地律所面询律师,请求帮助。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处理方式"

《劳动法》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十、程的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nn(一)劳动合同期满的;nn(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nn(三)劳动者丧命,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丧命或者宣告失踪的;nn(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nn(五)用人单位被注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遣散的;nn(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不得达成终止要求

能够,无固定时限合同非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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