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除对工作不满意离职的解决方法"
1、开除,是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才给予开除。劳动者被开除,那么会影响以后找工作。
2、辞退,劳动者被公司辞退,一般是劳动者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因此,公司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辞职,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和非自己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后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4、离职,是开除、辞退、辞职的笼统称谓。
二、"辞职被开除和辞退的区别"
您好!关于“辞职被开除和辞退有什么区别?”的回复如下 两者最大的区别,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当然就是涉及的补偿不同,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被辞退的情况在实践中往往就要复杂的多。 辞退与被辞退没有区别,辞退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用人单位辞退,只要劳动者无过错,一般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2倍经济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法律的规定上,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有工伤,就要区分情况对待。主动辞职是不建议大家采取的方法,因为主动辞职基本上放弃了自己的所有补偿。
三、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一、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
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在通过法定程序来解除职工与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时考虑到实际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过哪一种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一前提条件就是职工和单位谁是行为主体。
2、辞职和辞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
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赋于(或承认)职工和单位以辞职和辞退的权力这些规定对辞职辞退的作用概括为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两类。所谓政策支持,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对辞职辞退行为的成立给以支持;政策约束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使辞职辞退行为不能成立或对其在立附加条件。比较起来看,辞退的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都十分明确,并且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政策支持大得多,辞职的政策约束比辞退的政策约束小得多。也就是说,辞职成立的事由是很广泛的,辞退成立的事由则是相当有限的。
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
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们、社会和单位以辞职人员和辞退人员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往往认为被辞退是不光彩的。
4、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
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现行文件中对相关程序的规定,如果单位及有关机构有意拖延,因职工辞职而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可距职工最初提出辞职申请六个月之久。而因辞退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也只能是在单位向被辞退职工签发辞退证明书 后15日之内。实际情况中,有极少数单位或办事人员就是利用这种程序上的不同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阻挠职工的合理辞职。
5、辞退和辞职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
做为被辞退者一定时间内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补偿,单位需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向被辞退职工支付法定数额的辞退费。而辞职职工不需向单位偿付任何费用(培训费除外)。在培训费方面,辞职人员需按规定向单位偿付自已使用过的培训费,对于辞退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四、被辞退和辞职的区别
两者最大的区别,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当然就是涉及的补偿不同,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被辞退的情况在实践中往往就要复杂的多。 辞退与被辞退没有区别,辞退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用人单位辞退,只要劳动者无过错,一般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2倍经济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法律的规定上,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有工伤,就要区分情况对待。主动辞职是不建议大家采取的方法,因为主动辞职基本上放弃了自己的所有补偿。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五、"如何领取失业金离职后如何领取"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扩展资料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与福利相结合的制度,它是给投过失业险金的失业的人提供一种保险赔偿的制度。
六、"辞职时单位不批怎么办?"
一、辞职时单位不批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
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二、辞职时单位不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得到保护,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
因此,提前告知期结束后,劳动者解除劳动生效,可以离开单位。
单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内办理交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劳动者不予承担。
告知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动十五日内为劳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给劳动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劳动者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七、辞退、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和开除的比较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的职工。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二是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离职,开除和辞职的区别自动离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的职工。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二是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辞职和辞退的区别辞退是离职的一种形式,而辞职是离职的另一种形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 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在通过法定程序来解除职工与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时考虑到实际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过哪一种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一前提条件就是职工和单位谁是行为主体。
2. 辞职和辞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赋于(或承认)职工和单位以辞职和辞退的权力这些规定对辞职辞退的作用概括为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两类。所谓政策支持,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对辞职辞退行为的成立给以支持政策约束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使辞职辞退行为不能成立或对其在立附加条件。比较起来看,辞退的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都十分明确,并且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政策支持大得多,辞职的政策约束比辞退的政策约束小得多。也就是说,辞职成立的事由是很广泛的,辞退成立的事由则是相当有限的。
3. 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们、社会和单位以辞职人员和辞退人员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往往认为被辞退是不光彩的。
4. 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现行文件中对相关程序的规定,如果单位及有关机构有意拖延,因职工辞职而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可距职工最初提出辞职申请六个月之久。而因辞退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也只能是在单位向被辞退职工签发a辞退证明书a 后15日之内。实际情况中,有极少数单位或办事人员就是利用这种程序上的不同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阻挠职工的合理辞职。
5. 辞退和辞职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做为被辞退者一定时间内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补偿,单位需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向被辞退职工支付法定数额的辞退费。而辞职职工不需向单位偿付任何费用(培训费除外)。在培训费方面,辞职人员需按规定向单位偿付自已使用过的培训费,对于辞退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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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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