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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条款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来源:法否网 2025-07-30 11:48:33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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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条款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条款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法律依据

一、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依据。

2、工作。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

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成果返还,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5、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是指除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自行消灭,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如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等,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的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
二、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1、从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中可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当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二、劳动合同条款公司解散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要有哪些条款
《劳动法》 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
包括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包括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包括双方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公司解散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公司解散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在什么时候终止,将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当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公司法》第181条列明了公司解散的原因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也就是说,在实践中公司解散有不同的方式。那么,劳动合同应该从何时开始终止呢?对于这个问题,上述5点都只是公司依法解散的发生事由,只有上述事由实际发生才会导致公司解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十九条
[1]《劳动合同法》 第44条
[1]《公司法》 第181条
[2]《公司法》 第183条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与工伤的关系"(Inquiry)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逾期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一至四级期满不终止,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五至六级期满不终止,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3、七至十级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2

0、

1

5、10或5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旧单位无终止劳动合同,新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否决裂?

医疗期按照你的事实上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核定。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有权变动工作职位。 如还有不熟悉的相关法律限定,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维护合法权益。有需要的话建议带相关的手续面谈或者电联,那样分析的清楚。

五、员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通常会和工人签订固定时限合同,固定时限劳动合同到时,单位能够选择不续约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借口,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赔偿金,每满2年赔偿一个月薪水。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常见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准许.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限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限定的赔偿职责.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能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限定要求经济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无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议解除劳动合同是无经济赔偿的.只要无《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商定由劳动者承受的违约金都是决裂法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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