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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股东退股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30 06:42:19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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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股东退股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吗
单一股东退股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吗

一、单一股东退股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清算?

1、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公司清算股东的合法权利

【问题解析】
股东能申请公司清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予以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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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三、"股东单方面退出公司需要清账吗?"

【问题解析】
不能。
公司的股东是不能单方要求退出股东或股份的,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从而实现退出该公司股东身份的目的。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完成出资后是不能抽逃出资的,也就是不能单方退出,但可以转让股权或者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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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四、公司清算中的股东可以解散吗?

可以。

1.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

2.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一、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都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司法解散诉讼。二、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原告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三、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同时具备)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五、股东能够申请公司清算吗?

【问题解析】
股东能申请公司清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予以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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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六、个人退股公司会清算吗?

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个人退股的方式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股东,对转让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对外转让股权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管情况如何,都能实现“退股”。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

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七、有限公司清算成员股东和非股东可以参与吗?

1、不算。

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是可以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但是要在法定期限内在省级以上的报刊上公告通知债权人。

3、清算结束后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所以,按照你现在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司清算。

八、合营时限届满,三分之二股东同意续营,剩余三分之一不同意,公司要收购股份吗?

你好,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要求赔偿的赔偿事项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导致通常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患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薪水、交通食宿费。

2、导致伤残的赔偿医疗费、患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薪水、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九、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中,小股东是否可以选择退出股份?

不可以,但是不清楚公司何种形式进行转让,具体问题建议你来电咨询。

十、公司退股未能清算债权债务是否构成欺诈?

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责任。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因为股权转让,不减少注册资本而进行的退股,无需进行清算,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即可;单纯因为股东申请的退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法定条件.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对以上任一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十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东退出股份的相关规定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十二、公司债务股东退股清算方案

你好,由全体股东对于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盘点,然后再与退股股东协商解决具体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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