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样规定的企业破产的?

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样规定的企业破产的?

来源:法否网 2025-11-21 08:11:24 17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样规定的企业破产的?
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样规定的企业破产的?

一、新企业破产法的说明

专业分析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么规定企业破产的?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

二、企业破产法管辖规定——后破产需要清算吗?

专业分析
《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
当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注册登记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债务人住所地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在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认定标准上,在实务中,一般与营业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在管辖权审查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到债务人的住所地的确定问题。债务人的住所地应当首先判断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不能确认”、“无法查明”、“没有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情形下,方以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注册地作为其住所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专业分析《破产法》第3条规定的破产条件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民事诉讼法》第19章规定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有的债务人尚未达到破产界限,通过人为因素,造成达到破产界限的假象,目的是为了破产逃债。《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的有关规定,可从以下三方面审查是否已达到破产界限:一是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期限已届满,并经债权人请求清偿;二是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到期的全部债务而非某项债务不能清偿;三是债务人对现有的债务在客观上毫无办法,而非主观上不能。以上三方面的审查,无论是债务人申请,。还是债权人申请,均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以确认债务人是否达到破产界限,如果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证明,则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3条规定的破产条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31条

四、企业破产法破产的一般和要求

企业破产的条件如下: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五、企业破产的条件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A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剧的初期全部资产只有200万元。公司成立后,由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其经营管理人缺乏经验,致使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生意日益萧条,到1990年2月公司即负债90万元,

1993年负债已达到320万元。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A公司于1994年1月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人民认为其上级主管部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不予宣告破产而建议整顿。[问题]

1.A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负有通清偿责任2.人民不予宣告破产而建议整顿是否合法[答案与分析]A公司既然为全民所有制企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核算,自主经营,以其所拥有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上级主管部门虽然是主管单位,但对其债务不负连带清偿责任,认为A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负有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我国《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宣告的规定中指明:“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见《破产法》第3条)所以宣告企业破产的原因和条件是因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情形除外:

1、公用企业以及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本案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同时又不具备以上的情形,它经其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是完全合法的,人民不予宣告破产是不合法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3条

六、"企业破产法律的相关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有企业破产的程序如下所示

1、当国有企业资不抵债又扭亏为盈无望时,债务人或者企业法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并要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有关的证据;

2、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4、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5、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七、企业破产一般规定和责任

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八、公司破产法中如何限定破产花费?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成立聘请破产管理人,花费破产公司承受,与债权人无关。剩余财产分配给债权人。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连带债务人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该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流程需要几个月公司申请破产流程通常需要几
处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的处置方式
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时间是哪些?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样规定的企业破产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连带债务人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该如何处理?

    2025-11-3011 人看过

    一、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如何处理? 专业分析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债务。二、连

  • 公司破产流程需要几个月公司申请破产流程通常需要几

    2025-11-305 人看过

    一、一般公司破产流程需要几个月 用人单位因为经济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辞退员工的

  • 处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

    2025-11-2916 人看过

    一、处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 处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目前,我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清算的规定仍过于简单,而操作层面上对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各种实体和程序问题解答的需求却越来越旺盛。我们认为,在对公司清算法律规定的细化以及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处理公司清算案件时,应当把握公

  •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的处置方式

    2025-11-2916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企业申请破产的处置方式:破产的申请,破产

  • 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时间是哪些?

    2025-11-2913 人看过

    一、要申请破产,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实施时间是哪些时候的呢 专业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二、企业破产法可以用在所有公司上吗?企业破产法适用对象是

  • 一、公司合并分立有必要进行清算吗,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要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的,应当编

  • 一、公司注销股东的钱能要回来吗 能。公司已经注销,公司股东仍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被依法注销时,应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对于公司的对外债权,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在清算文件中列明,或者清算当时未向债权人主张债权,除非公司

  • 一、注销公司清算组是由自己请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就不是公司自己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

  •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 一、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样规定企业破产的? 专业分析关于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么规定企业破产的?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二、个体户破产财产怎么分配,有没有

  • 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什么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 一、企业破产重整,员工应该怎么办 你好,你咨询的企业破产员工怎么办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 一、公司有诉讼能注销吗 被告公司一般不可以注销。由于被告公司在进行诉讼时,权利义务关系尚未明确,公司的清算组也不能准确的确定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情况,所以要等诉讼结束后,公司经依法清算,才能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二、公司被起诉了可以注销吗公司注销后还能被起诉吗 公司注销后不能被起诉。

  • 一、国有企业需要向谁申请破产?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作为国有企业,应该具备破产条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这是就国有企

  • 一、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是否会坐牢 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不会坐牢。企业破产是属于民事纠纷,涉及不到刑事责任,法人代表申请破产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破产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

  • 一、债权清偿的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相关法律规定,“债权清偿的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的解答如下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 一、公司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一、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二、破产宣告是依据当事

  • 一、原来公司注销后,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吗 原来公司注销后,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只要签订合同时,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注销前会进行清算,清算时会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

  • 一、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就你的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为你做出以下解释《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破产法》第2条,企业法

  •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现如今我国经济不断的在快速发展,企业也在不断的增加,国家对于企业的保护也是越来越重视,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有条件的限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王伟民律师解析。一、企业破产清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