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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否有测量资质法律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21:48:40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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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否有测量资质法律有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否有测量资质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否具备测量资质,法律规定有哪些?

是有质量检测的资质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等级以及相关的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具备一级施工资质的承包商是拥有可以测量资质的权利的。

三、"工程承包规定与法律规定分析新工程承包"

法律分析
工程承包有下列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四、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a施工现场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b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c施工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d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宜按本标准附录A规定的进行检查。

五、不可分包工程

【问题解析】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为防止某些承包单位在拿到工程项目后以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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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六、"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能否承接全部21个行业的工程设计业务?"

主要还是看你工程的具体。持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接我国工程设计全部21个行业的所有工程设计业务,并可承揽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因此还要具体看承包工程是否在许可范围内。

七、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法规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期限、测算办法、交纳标准、方式及退还时间等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在工程项目合同中约定。由于立法滞后,政府引导、监管的缺位,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存在很多问题  

1、招标文件没有载明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却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虽然载明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但不明确具体数额比例,待中标后由招标人一方单独决定数额,使中标人无所适从。  

3、招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但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甚至有的招标人直接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违背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客观上也造成拖欠工程款包括履约保证金后果,可能引起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连锁反应。  

4、履约保证金收取主体多种多样,有的招标人直接收取,有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5、有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按照投标价的一定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是按投标总价的一定比例提交,有关人员通过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很容易推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这就可能对投标人的利益形成潜在威胁。  

6、有的招标人或发包人直接收取现金。这样易产生风险,也不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7、发包人占用履约保证金时间太长,一般情况下竣工验收后退还。但有的和质保金捆绑到一起,往往质保期满后才退还,严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经营。  

8、以高额履约保证金吓退不知底细的投标人,易产生暗箱操作、围标、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等情形。前一段我们审查过一份建设工程合同,以超过30%的巨额投标、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中标人签订合同。但一个标段仅3000万元,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拒绝银行保函),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33%多。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局子”,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八、题新准则限制公司主要人员年龄到60岁,一级建造师可执业至65岁

你的问题很现实,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按照通常法律法规时间在后的优先的原则,注册建造师年纪不能超出60岁了。

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的规定

在生活中,各种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必须有相关的验收单位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才可以被承认和使用。但是,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的单位,并不是说随随便便都可以,国家对于其也是需要经过评定以后,才可以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所以,听律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的规定是什么?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二、设立依据(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第四十六条(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第三条三、申请条件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4、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2、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4、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四)综合类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审核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

4、检测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室内环境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化学分析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建筑节能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5人。

5、具有与开展相应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能满足检测需要。

6、检测机构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有健全的技术规程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有效的执行建设方委托制度;计算机软件管理。(五)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试验室应满足下列条件

1、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

2、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能满足检测需要。

3、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4、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5、见证取样检测必须到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四、审批数量无限制。五、审批程序(一)由省建设厅审批的资质、续期、增项类审批程序申请人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市(州)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责成市(州)或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需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勘验、专家论证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委托厅有关处室组织进行现场勘验、专家论证],将审查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主管厅长审批,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领取相关证书或批准文件,同时审批在厅网站上予以公布。(二)资质变更的审批申请人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在法定时间内凭受理通知书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领取相关证书,同时审批在厅网站上予以公布。六、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申请材料的目录(一)《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四)检测机构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的图纸、试验仪器位置图、产权归属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五)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经法定的验资机构提供 验资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六)与申请资质相对应的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及其计量检定证书和计量检定情况汇总表;(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和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个人工作简历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八)检测机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授权签字人的批准证明;(九)检测机构试验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身份证、上岗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十)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控制措施;(十一)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评定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只有经过各项审批都满足国家的规定后,才有资格对建筑工程进行检验。在检测单位进行资格认定的时候,可以参照以上资料,准备好所有的证件以后,有国家的相关机构进行资格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三条

十、建筑劳动分包公司承揽工程需准备的证书有哪些?

股权变换,工商变换后,还要进行税务登记证和组织组织代码证的变换。  税务变换需要提交的资料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已变换的组织组织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受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职责。(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5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6如果同时发生股权变换则需提供变换后验资报告或变换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名录薄原件和复印件  组织组织代码证变换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二张A4纸上)。3公章;4组织组织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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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验收完成后应当什么时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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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在何种情形下也需承担过错责任
承包人是否仍需承担所承建工程的保修责任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否有测量资质法律有哪些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标准是什么?

    2025-09-061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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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在何种情形下也需承担过错责任

    2025-09-052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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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人是否仍需承担所承建工程的保修责任

    2025-09-05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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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验收完成后应当什么时候结算?

    2025-09-05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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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质量处理方式有哪些工程质量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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