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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行为如何确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7-15 07:30:48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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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行为如何确定
好意施惠行为如何确定

一、好意施惠行为侵权的法律规定

好意施惠行为侵权的法律规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好意思一行为指的就是基于好意施惠而做出的一系列的行为,但是却发生了侵权的状态。对于这种行为,民法当中的公平公正原则,所以应当适当的酌情进行减免。

二、好意施惠和事实行为是一回事吗?

好意施惠不是事实行为的。如果公民因为自身的意愿以及良好风尚向另一方实施的施惠行为也是属于好意施惠的范畴,那么双方也是不存在法律上的关系,所以与事实行为是有所不同和区别的,双方的关系并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

三、好意施惠行为的定义与确定

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如买卖、借款、承揽合同等,都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行为虽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但人基于内心的意思而发生的行为,未必都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人基于内心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与法律行为不同,好意施惠的行为也是基于一定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但行为人不具有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效果意思。债的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负法律上义务的意思。但在实务中,经常难以区分,通常有偿的约定应当认为是债的关系;而无偿的约定,应当看受益人的相对人,对该约定有无特别利益而定,如借贷、赠与、委任、寄托等。若当事人并无受其约定拘束之意,则为好意施惠关系,如约定让亲友搭乘顺车至某地,受同事或友人嘱咐代购某物,邀请友人散步或参加宴会等。在无偿的约定情形,当事人究竟有无受拘束之意,亦即究竟意在成立合同,或仅为好意施惠关系,应解释当事人的意思,斟酌交易习惯与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的利益,从相对人的观点加以认定。

四、好意施惠的法条规定有哪些?

我国关于好意施惠相关规定是好意施惠引发的侵权纠纷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意思就是好意施惠人完全没有任何过错的话,对于发生的某些意外伤害事故,不能好意施惠人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可善良也不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施惠人有过错一样要被追责。

五、好意施惠属于什么行为?

1、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如买卖、借款、承揽合同等,都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法律行为虽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但人基于内心的意思而发生的行为,未必都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人基于内心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与法律行为不同,好意施惠的行为也是基于一定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但行为人不具有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效果意思。债的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负法律上义务的意思。但在实务中,经常难以区分,通常有偿的约定应当认为是债的关系;而无偿的约定,应当看受益人的相对人,对该约定有无特别利益而定,如借贷、赠与、委任、寄托等。若当事人并无受其约定拘束之意,则为好意施惠关系,如约定让亲友搭乘顺车至某地,受同事或友人嘱咐代购某物,邀请友人散步或参加宴会等。在无偿的约定情形,当事人究竟有无受拘束之意,亦即究竟意在成立合同,或仅为好意施惠关系,应解释当事人的意思,斟酌交易习惯与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的利益,从相对人的观点加以认定。

六、好意施惠与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是无需当事人做出意思表示,行为一但发生,法律就会承认。好意施惠不是事实行为,不产生法律上的关系。


七、"公司开除勤勤恳恳员工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首先要看单位开除你是不是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即单位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把你开除的。其次如果单位是违法开除的话,那么你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即你每满工作一年单位应当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六个月计算,补偿半个月工资。

八、员工被公司裁员或岗位调动,公司无补偿直接通知离职,合法性问题?

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一,公司调整岗位和调薪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第二,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公司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员工去职后附属条款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工,单位就克扣薪水,而且不能医院单位商量情况下,反映到劳动局或者仲裁委员会处置。

十、部门主管私行决定从员工薪水中抽出300元作为全勤奖,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你好,部门主管的做法并决裂法,但如你已在领薪水时在薪水单上签字确认,则视为你已认可。

十一、"行政瑕疵行为"的内涵与历史原因如何确立及影响?

行政瑕疵行为应是“行政上微小的缺点”,确立这一内涵排除了对行政瑕疵传统 违法性的认识,更加有利于对无效行政行为、可撤行政行为、补救性行政行为的判断与识别,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法学界关于行政违法与无效、可撤销、瑕疵之间的混乱局面,呈现一个较为体系化、具有合理性的状态。同时,通过表象分析,提出对行政瑕疵的监督与补救。

十二、公司发半年奖,老员工和新员工奖金分配差距大,你是新员工吗?

基本还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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