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我国法律对房产抵押是怎样规定的本文讲述了在我国法律对房

我国法律对房产抵押是怎样规定的本文讲述了在我国法律对房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07:50:18 70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我国法律对房产抵押是怎样规定的本文讲述了在我国法律对房
我国法律对房产抵押是怎样规定的本文讲述了在我国法律对房

一、我国法律对房产抵押的相关规定

使用建筑物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二、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的

当欠债人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为保证债务履行而办理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负债时,抵押权人可以把房产拍卖偿还债务。该房产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商品交易。房产抵押要签订具有规定的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看小编整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四、"《物权法》和《担保法》对房产地产统一抵押的规定有何不同?"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担保法第三十六条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在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上,二者规定一致。在一般的房地产抵押上,物权法的规定比较全面。物权法的改进体现在两点

1规定了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见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2第182条第2款的规定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两个法条相结合,可以杜绝之前房产、土地分开登记造成的混乱。在担保法下的现实中,房产、土地分别抵押给不同的债权人,给债权的行使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注意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五、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法律分析不动产抵押的管辖法院是该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一、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二、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

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提示以上是“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的管辖法院是什么地方?”问题的详细解答。问题没有解决,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选择一对一咨询服务,我们将安排专业律师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居住地管辖的适用条件一般是怎么规定的?一、地域管辖是按下列标准规定的

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二、地域管辖是什么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基础上,从横的方面来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来受理。三、对地域管辖有异议要怎么办当事人一方对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有权提出异议,原告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管辖法院虽然是原告选择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因特殊情况发生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此时受理案件的法院已非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了。向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四、管辖权一般有哪些?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相关补充2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怎么认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六、先执行抵押物还是先执行担保?

【法律意见】原则上不能。有担保物存在而不执行,将明显破坏合同的合意性和相对性,使得抵押担保制度形同虚设。这将明显有违平等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在未执行担保物的情况下,人民无权强制执行非担保财产。一、 ,最高人民执行工作办公室在回复北京大中商贸公司函明确告知山东省高级人民“其(债务人)所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且超出担保债务价值。在此情况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执行担保财产,而不应再对被执行人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二、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上述规定,足以说明,无论是抵押担保案件的执行或是执行中的担保都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执行担保财产为前提。在抵押担保财产未予执行的情况下,执行非担保财产不具有合法性。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宅基地转让合同范本宅基地流转合同怎么写
河南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房屋不住了租金退吗?
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青海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怎样区分公租房?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法律对房产抵押是怎样规定的本文讲述了在我国法律对房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