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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如何处理?二、员工未解除劳动合

来源:法否网 2025-06-06 13:34:35 1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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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如何处理?二、员工未解除劳动合
一、未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如何处理?二、员工未解除劳动合

一、员工离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就你的问题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为你做出以下解释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一、 协商解除1、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 法定解除(一) 单位解除1、 过失性辞退1 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书面通知工会。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无过失性辞退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书面通知工会。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

1 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

2 上报有关部门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 劳动者解除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劳动者随时解除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

2 工作交接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三、 约定解除1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2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3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4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离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就你的问题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为你做出以下解释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一、 协商解除1、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 法定解除(一) 单位解除1、 过失性辞退1 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书面通知工会。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无过失性辞退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书面通知工会。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

1 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

2 上报有关部门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 劳动者解除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劳动者随时解除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

2 工作交接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三、 约定解除1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2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3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4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3.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遗失可以到原用人单位申请补办,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五、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如何处理规定

【问题解析】
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的处理方法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劳动者可以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认定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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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六、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的处理方法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劳动者可以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认定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七、"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满足双倍赔偿"

如果公司违法解雇,则公司存在定法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八、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理离职

辞职后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离职情况

1.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九、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二)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但实践中很多情况是劳动者拒不签收通知,而用人单位又没办法强迫劳动者签收。建议可采取如下应对方法

1、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增加一栏,为“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2、《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甲方(用人单位)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劳动者)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一旦发生劳动者拒不签收的情况,即按照上述劳动者家庭地址邮递相关文件,并保留邮递凭证作为证据。(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针对劳动者违规、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此以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例,阐述举证要求。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41条

十、失踪人员的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试用期内(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可解除情况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二、固定期限员工(一)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下列情况下不可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四)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五)合同期满双方不能就合同续订达成一致意见

1.等于或高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

2.低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无固定期限员工(一)需要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外)。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单位不签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十一、未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如果是劳动者提议,能够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议,就要分情形了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水,并按劳动者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已到2年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十二、工伤员工需要书写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吗?需要哪些手续?如何支付赔偿金?

1、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由单位开据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不是员工书写的。

2、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需要写明员工基本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写明员工的入职时间、在职时间、离职时间、工作岗位以及离职原因,如有必要可以注明还证明的用途。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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