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开具收入证明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1.单位按员工购房意愿开出高于其实际工资的收入证明,有一定法律风险,具体在员工离职要求补偿的标准上有争议。甚至存在员工拿着高收入证明要求企业补发工资的情况。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要看如下几个方面
1对于法官来说,这个跟案件的细节,关联性比较大。收入证明上的金额大小的合理性,员工实际的工作性质与此金额的匹配性,收入证明的开出时间,都会给法官的最终认定,带来一定的影响。
2如果作为律师,在遇到类似证据时,从细节质证,将是一个比较好的做法。
3如果作为HR,事前控制此类风险,将远比事后控制要好。
2.具体方式如下最好的方法是不开假证明员工实际的收入是多少,就给员工开金额为多少的收入证明。这是控制风险的最好做法。与员工签订开假收入证明的协议,或者要求员工提交一份申请书如果是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给员工开出假的收入证明,则最好在开具收入证明之前,给员工签订一份协议,注明开出收入证明的原因,收入证明上的金额是否属实,实际的收入为多少,员工开收入证明的用途是什么,如果因为此份收入证明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话,责任由谁来承担等等。如果觉得制作一份协议麻烦,则可以让此员工提交一份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在申请中,写明上述亦可。HR可以留存入档。
3、在开出的收入证明上,注明该收入证明的用途,以及不得用作其它用途的注解。
二、无因管理需承担民事责任吗?
当事人所进行的无因管理的行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公司民事责任规定如何规定公司需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四、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多少
大家肯定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公司一般都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况下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所有的公司肯定都是有自己的法人的,法人也会要对公司上面的各种责任进行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对于公司方面发生的违法问题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五、民法典规定承揽关系中的定作人需承担责任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作人需承担赔偿责任1、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非法集资的主要负责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七、无营业执照经营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法律责任在于其无法再继续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吊销营业执照也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之一。按照《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解散。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过申报债权参与清算分配,实现自己的债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80条
八、《民法典》中的监护人与学校责任分担
法律分析监护人与学校责任的分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律师提示以上对“民法典监护人与学校责任的分担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看完还有疑虑,直接点击咨询按钮,您身边的法律专家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相关补充1民法典法律对于网络侵权责任是会如何规定的?民法典对于网络侵权责任的规定有两种情形1、通过网络侵权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补充2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怎样承担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承担责任;无法明确具体侵权者的,由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九、幼儿园管理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提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2]《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3]《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十、公司收据上的经办人需要负法律职责吗
1、加盖了公司公章,就是足以证明收到该笔投资款项,无需财务再签名的;
2、财务签名也无关系的,你只是在履行职务做法,属公司做法,与你个人无关的。
十一、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律责任的通常情况
答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十二、什么情况下公证机构的公证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证法》第41条规定了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违反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的规定。该条规定的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违法事项包括六项(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公证机构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费用不能自行决定。(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如果允许公证员在两个以上的公证机构执业,不利于公证员的监管,不利于公证活动的正常进行。(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执业。如果允许公证员从事其他有报酬的置业,则会损害公证员的形象,应向公证的公信力。(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公证是公证机构作为客观中立方,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公证员与当事人或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必然会影响公证书的中立性。(六)其他行为。该条为兜底条款,法律具有一定滞后性,随着社会发展,会出现新型的违法行为,该条即为新型多元的违法行为留下了空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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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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