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公证收费标准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或公证机关。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公证收费标准要求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三、"公证处收费标准公证处收费多少?"
公正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公证法》第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十一条
[2]《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
[3]《公证法》 第四十六条
四、法院强制执行费的收费标准
以下就是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的相关回答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
50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
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五、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收费吗?收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收费吗,如果收费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法院强制执行需交纳费用标准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
50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
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以上就是对强制执行法院收费吗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六、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你好,关于强制执行法院收费吗的问题,请参考以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应缴纳“申请费”,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费“如下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1%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强制执行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并由被执行人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八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五条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6]《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一条
[7]《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八条
[8]《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七、法院强制执行收费的费用范围及计算方法
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2、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3、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八、强制执行法院必须支付的费用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1%交纳。
九、法庭判决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1%交纳。
十、"中级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不交费用,由被执行人缴纳。
十一、合同公证费收取标准合同公证的收费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合同的性质决定,公证费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常见的标准例如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万元以内部分,收取比例为0.
3%,按比例收取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金额大小实行比例阶段收费。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金额大小实行比例阶段收费。
3、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4、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5、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6、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现实生活中,各省级物价部门可在规定的收费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因此,有需要的朋友最好向当地的公证处上门咨询。
十二、强制执行费用的收取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执行费用不需要申请人预交的,都是执行回来第一笔款后,先扣除执行费,你撤销执行申请就不会找你要了,不过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请执行人应当递交书面的申请书来撤回之前在申请执行案件,如果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执行标的财产的交付,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元交纳。执行过程中人民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制执行公证收费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不强制执行是不是就不限制三高了 限制高消费令会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第九条,在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个警种管辖 夫妻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的情况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要多久才会执行 对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要多久才会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对于法院多久才会强制执行的回答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
一、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应该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无财产,原则上不能执行法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公司法人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一、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调解书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包括调解书。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包括的就是判决书和裁定书。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拒不履行的是调解书当中的,是不能够按照犯罪行为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的。二、公司
一、2023年法院执行局是干什么的 法院执行局的职责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2、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3、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4、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
一、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 宣告死亡的条件是1、下落不明满4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是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法律上规定,宣告死亡的人的财产,在宣告期间被他人取得的,宣告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该公
一、公告送达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法院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
一、银行卡冻结账户,可以进行资金转入吗 1、银行卡冻结账户是可以进行资金转入的,但不允许转出2、解冻有到期解冻和法官提前解冻两种,《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
一、法院冻结银行卡严重吗2023年 比较严重。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由此可见,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征信系统中,影
一、查封房子的情况多久才会拍卖,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法院判决并公告后,就可以执行。实际时间有长有短,因为判决、公告、评估等都需时的。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半之间。二、房子查封拍卖后多久可以再拍卖,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通常查封到拍卖约一年时间,因为法院要走案件审理、裁
一、人被拘留手机怎么处理? 警察带走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之后,随身物品应由警方暂时保管,如果查明其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决定免于处罚的,物品会当场交还。如果需要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物品会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统一保管。二、手机被刑警拘留怎么处理 警察带走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之后,随身物品
一、拘留期间,行政拘留对子女有影响吗 对于拘留期间,行政拘留对子女有影响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父辈们被行政拘留过,对子女的成长进步基本没有影响。即使是本人受过行政处罚,只要不是去应聘政治审查要求高的职业,如参军、政法等,也不会对本人造成什么影响。行政处罚毕竟是不良记录,还是要在生活
一、哪些案件属于一审终审,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二、中止审理的
一、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你好,交通事故的行政拘留是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不是处以行政拘留,应情节处理。因为是“行政拘留”,所以不属于刑事犯罪,如果核事故对方协商较好,对方不予追究,应该可以以提供经济补偿代替拘留。如果是像醉酒驾驶规定的“刑事拘留”,属于刑事犯罪的处罚,
一、强制执行中途可以取消吗 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民诉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
一、限高令解除后,记录会上征信吗 征信影响方面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5、征信差会被列入央行黑名单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影响个人
一、陕西拘留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后两种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
一、法院判的赔偿不履行,怎么办 人民法院不仅是法定的国家审判机关,还是强制执行的机关,如果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不履行的话,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法院判的赔偿怎么办,法院判决赔偿款不执行怎么办法院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院判决后,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