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哪些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06-08 23:57:40 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哪些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哪些

一、农民工劳动合同的规范和条款如何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应与农民工明确以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地点;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以及社会保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二、"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哪些?"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哪些必备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三、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 劳动 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 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民工, 农民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从事用人单位安 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农民工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三种情况农民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 农民工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也可以在符合法 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农民工可以随时通知用 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3、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农民工解 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四、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

关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五、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和条款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

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六、"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社保不包含在劳动合同中的农民工"

每近年关,新闻报道中往往会出现讨薪难的问题,同时也有一些农民工签订了一些对自己很不利的,最后往往受害。经过长期的调查后发现,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签订了不合规劳动合同,对于今后维权很不利。不该签劳动合同公布如下①口头合同。有的企业不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工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由于缺乏书面文字证据,农民工往往有口难辩。②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企业不按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卫生义务,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来逃避责任。对这种情况,农民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取消这些条款;如果协商不成,一旦发生事故,农民工可以申请委员会或人民确认这些条款无效。③“两张皮”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害怕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④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求职心切的心理,在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名目众多的费用,农民工稍有违反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即“合法”扣留这部分押金。这类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农民工可以拒绝;实在无法拒绝,也一定要保留好收据,以备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作为证据。

七、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关系、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性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条例》 第三条

八、农民工集体合同的条件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由此可见,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员工也同样适用。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三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几个月但您决定离开公司那么您是否应该向
出国劳务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出国劳务合约要注意的哪些事项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哪些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2025-06-092 人看过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你好,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1、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有时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有时候无需支付,到底哪些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 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几个月但您决定离开公司那么您是否应该向

    2025-06-093 人看过

    一、辞职算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辞职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依法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辞职算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二、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辞职证明

  • 三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2025-06-093 人看过

    一、三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1.违法不违法要看双方意思的表示。如果你在单位连续签订两次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三次你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规情形,则单位要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继续与你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你不同意,那么

  • 出国劳务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出国劳务合约要注意的哪些事项

    2025-06-093 人看过

    一、出国劳务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出国劳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出国,对不少中国人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但在中国的某些地区,会盖房、修路、做木工的农民工,早在10多年前就尝到了出国的甜头—人们称之为“打洋工”。那么出国劳务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出国劳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二、出国

  •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哪些

    2025-06-087 人看过

    一、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应与农民工明确以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地点;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以及社会保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

  •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未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许多人都应该知道,合同一旦签订了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双方的合同当中约定的条款来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双方还想要继续合作的话,就必须选择续签。那么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未续签劳动合同

  • 一、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主动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此前双方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嗣后劳动者再次以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的签订遵守双方意思自

  •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

  • 一、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试用期期间应注意什么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于求职者来说,在此期间,不仅要了解工作,还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试用期期间应注意什么?二、试用期内一定要签

  • 一、员工辞职有没有补偿金,辞职有什么补偿 一、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

  • 一、人力资源经理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人力资源经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推定其自身存在过错,在法律实务当中更倾向于不予赔偿。在人力资源经理,人事部门经理等特殊岗位员工本身就负责处理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包括人事经理,或掌握公章使用权的总经理),则此种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

  • 一、员工旷工被开除,有经济补偿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

  • 一、简述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工作。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

  •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直接辞职可以走人吗 可以。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

  • 一、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该怎么办,法律怎样规定 律师解答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也需办理破产清算的事宜。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但总公司的破产债务可以以分公司的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清算结束后共同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

  • 一、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那么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贵州本芳(贵阳)律师事务所漆颜律师解析。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试用期

  •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的证明 下面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格式及 甲 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 方李三,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年 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 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

  • 一、劳务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条件好像是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的,我们一般需要的条件都是为了找到心仪的东西而存在的。例如,一件喜欢的衣服,一个好看的礼物,一个适合的对象,这些能被真的认为合适的,都是有条件的。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刘丹律师解析。一、劳务合

  •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经济补偿是公司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员工因为不想在公司继续干了,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二、新公司

  •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