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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否网 2025-05-06 18:05:58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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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应该具备哪些必要的条件?

专业分析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
二、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因为设立了担保物权的债权是不属于破产债权的。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已到期。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如果是附期限的,必须是期限已经到来;如果是附条件的,必须是条件已经成就。
五、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专业分析

1、须为具有财产给付的请求权。直白地说,就是债权人申请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目的是能拿到钱,不能折抵成钱或不是欠钱的,不可以提出要求破产申请。

2、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当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否则,不管债务公司是否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的。

3、债务人确实存在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如不存在这种事实,债务人有支付能力或履行债务的能力,仍未按期清偿债务的,属于一般债务纠纷。

三、债权人申请破产需不需要实质审查

【问题解析】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需要实质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实质条件的工作程序是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即为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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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四、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须为具有财产给付的请求权。直白地说,就是债权人申请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目的是能拿到钱,不能折抵成钱或不是欠钱的,不可以提出要求破产申请。

2、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当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否则,不管债务公司是否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的。

3、债务人确实存在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如不存在这种事实,债务人有支付能力或履行债务的能力,仍未按期清偿债务的,属于一般债务纠纷。

五、破产清算后申请重整的条件

风险提示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六、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具体条件和相关规定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为债权人的该债权必须是具有给付的请求权,必须是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且应当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七、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需具备的条件

法律分析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二)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基于合法关系产生的,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债权必须是财产上的请求权,否则不能申请开始破产程序。(四)债权人的债权应是现实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必须是可得行使的,即该债权已届期,且未受清偿。(五)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是自然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不再享有请求司法强制执行的权利,也就是说这种债权不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而不能申请开始强制执行程序。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律师提示以上是“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要是您想获得更加专业的回答,建议咨询听律网网律师,详细描述您的案情经过和维权诉求,以得到更精准的解答。相关补充1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否需要实质审查?需要。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实质条件的工作程序是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就是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破产原因的存在是一个事实问题,对这种事实的确定通常需要一个调查和证明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只能在破产程序开始以后才能进行。相关补充2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要具备的条件有什么?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执行债务人必须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其二、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三、数个债权人均已取得执行或已经起诉其四、债权人的债权须均为金钱债权或者已经转换为金钱请求的债权。其五、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其六、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至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前申请参与分配。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八、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债权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破产法》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包括具有给付的请求权、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和已到期的请求权。而债权人如果想提出破产申请的话,就需要提交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证据。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2]《企业破产法》 第十一条
[3]《企业破产法》 第十二条
[4]《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5]《企业破产法》 第十三条
[6]《企业破产法》 第十四条
[7]《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8]《企业破产法》 第十六条
[9]《企业破产法》 第十七条
[10]《企业破产法》 第十八条

九、债权人破产申请受理条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申请受理对债权人的效力有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2、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权不到清偿期,债务人不负有清偿义务,但破产程序则不然,其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即使在破产开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之债权人也有权申报债权,只是在计算债权额时应扣除期限利息。

3、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

4、破产程序一经开始,所有权人应服从破产程序而不得接受债务人的个别清偿,否则债权人接受的个别清偿无保持力。我国现行《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5、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是债权人请求以破产程序满足其债权的意思表示,也是没有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手段。

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16条

十、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需要哪些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能证明其已经持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全部资产不足抵偿所有债务时,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

十一、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认为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整的申请,也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具体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2]《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3]《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十二、债务人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十二)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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