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买卖合同生效后必须支付中介费吗?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规定,居间人请求报酬的基础是其已促成合同成立,否则,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但如果中介并未完全完成该次房屋交易中的全部服务流程,那么,居间费用其工作量将部分收取其报酬。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未过户能否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没有过户的,如果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存在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的,则合同可以解除;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则合同生效后就应当继续履行,不能解除,如果有一方要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还需要给吗
中介只要促成了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即签订合同,就可以收取中介费,同时中介法律关系终止。
买卖双方后期合同是否履行或者解除,与中介不在有法律上的关系,因此不可以退中介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四、"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违约责任的认定"
1、既然房屋过户前合同已经成立并且生效,那么房屋买卖双方就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
2、若房屋所有权人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又以产权未过户要求解除合同,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有损交易的安全,不应予以支持,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562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562条
五、房屋买卖合同中,解除合同需要支付中介佣金吗?
如果不是中介责任,中介有权要求支付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作为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签订合同的介绍人,自己一般不直接参与订立合同,居间人既不是代理人,又非当事人和保证人,他不能保证合同双方一定履行合同。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因此,不能要求把合同履行作为支付居间报酬的条件。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六、买卖房屋时未交定金,但业主不愿意买卖,中介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协议?
如果您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中介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房屋信息,但是经过您与卖家的商量,两方并没能达到房屋买卖的一致意见,也并无签订购房合同,也就是说中介公司无促成您两方买卖合同的签订,原则上您方能够不支付中介费。但是还是建议与中介进行沟通,看可否有后续的问题需要处置,如不愿购房而解除居间合同等。或者您还想继续看房,能够继续由中介为您提供其他的房屋信息。如果您在中介的促成下,已经与中介、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已经履行了居间人的合同义务,您方应该合同商定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七、无营业执照的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您好,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是房屋中介专门做这类生意,不会签不能律效力的合同的。
八、"委托人签字的房屋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1、自建楼房应该无房屋证,但应该有宅基地等手续,姓名应该还是您叔的名。由于您父亲买的时候无签合同,虽然有亲人朋友在场,但有法律效力的是书面的东西,所以还是您叔的。他有权索要房。
2、如果您父亲委托给您伯伯代签字必须得有公证才有效,如果没做公证话,最好的方式把这四套都办在您叔的名下。以您叔的名义卖掉其中隶属你们的3套。不过,有这种叔够悲哀的。
九、关于房屋交易中不动产权证能否影响合同的探讨。
1买卖两方进行房屋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资料到房地产交易所解决买卖过户登记。去解决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资料和资料。2买卖两方接到交易所解决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能够解决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屋卖契,原则上房屋证需买卖两方共有解决。买卖两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解决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解决。
十、中介隐瞒房屋二次抵押,在未知情下签合同,解除合同需支付中介费。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支付赔偿。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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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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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