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式条款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之一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8、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
二、格式条款无效条款列出,包括哪些情形?
1、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以及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等情形。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3]《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四、格式条款无效的几种情形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因此,你的情况属于上述中的最后一种,对方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责任,加重你方义务,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不过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3]《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
六、格式条款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3]《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4]《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5]《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6]《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7]《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8]《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9]《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10]《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1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12]《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13]《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14]《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15]《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2]《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七、格式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格式合同中什么是无效条款?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格式条款多在使用频率较高的合同中出现,如银行的借款合同、大型企业的买卖合同、公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特殊消费合同(如供水合同、供电合同)、保险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条款一般都是书面的,但不排除其他形式,如商家提出的经营服务口号“假一赔十”、“当面点清,出门无效”等,都可视为格式条款。格式合同的应用往往是一些公用企业和服务行业,有时他们为了逃避责任,利用条款对广大当事者提出不平等、歧视性的要求,如银行单方面确定滞纳金的处罚比例、商店单方面提出搭售或者免除责任的要求,如“凡在我商场购买的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请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我商场概不负责”,或冲印胶卷中的“冲坏胶卷,只赔胶卷,不另赔偿”的规定,这种规定是违反《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是无效条款。二、如何防止格式条款的弊端?为了防止格式条款的弊端,《合同法》作一些具体的规定,如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等保护相对方的规定。但是,当事人在格式条款之外另有约定的,虽该约定与格式条款不符,则采用约定的。如格式条款规定逾期偿付货款的违约金是20,如双方约定为10,则按10计违约金,不采用20的标准。八、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
法律分析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以及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等情形。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都有什么规定?”相关。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听律网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合同法中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一个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相关补充2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有什么情形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四)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九、格式条款的性质与效力合同中哪些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另一方商量的条款。n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职责、加重另一方职责、排除另一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n(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n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n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n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n (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限定。n (六)下列免责条款n1、导致另一方人身伤害的;n
2、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
十、格式条款无效的几种情形
【已经订入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53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不正当地免除其依照法律应当负有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指格式条款含有对方当事人在通常情况下不应当承担的义务。例如规定消费者对不可抗力发生的后果也应承担责任规定消费者承担超乎常理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偷一罚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指排除对方按照合同的性质通常应当享有的主要权利。例如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规定,消费者对受领的具有严重瑕疵的标的物只能请求修理或更换,不能解除合同或者请求减少价金,也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52条
[1]《合同法》 第52条
[2]《合同法》 第53条
十一、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6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格式条款。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8违背公序良俗。9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相关。要是您想获得更加专业的回答,建议咨询听律网网律师,详细描述您的案情经过和维权诉求,以得到更精准的解答。相关补充1格式条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相关补充2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1、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机关法人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3、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1]《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十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1、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格式条款当然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即在格式条款中明显减轻自己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也无效;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因为任何人未经法律规定都不能剥夺他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没有符合您情况的答案不用着急,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后输入您的问题,我为您精准匹配适合您的律师。相关补充1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有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补充2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达成意思一致;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满足合同成立的条件;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格式条款的效力有哪些条款无效的情形有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