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是如何写的朋友签订的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包括下列1、劳动者的工作;
2、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工作报酬;
3、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7、双方的法律责任等。
二、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程序的详细说明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合同的程序怎么写,劳动合同”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如下,1、劳动者身份的审查HR人员首先要对劳动者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核对,然后让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明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用人单位应让劳动者提供学历、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让其签字确认提供的原始证件是真实的。同时对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经历也应让其进行书面确认,明确“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审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还存有劳动关系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一个劳动关系。如果录用了与其他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对原录用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这种赔偿要承担较大的责任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写什么?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想详细知道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请咨询律师。
四、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关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怎样写劳动合同”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你好,对于这个劳动合同怎样写的问题解决如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五、"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
您好,针对您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4月9日止。二、劳动纪律甲方应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临时用工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门应安排其调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则给予20元/天的加班补助费。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四天。2、乙方工资总额为3000元/月。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1、合同期内,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合同期满内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
2、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受伤,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伤的,甲方将按照《临时用工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七、劳动合同无效未填写劳动和工作时限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无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意外的前提下,当事人能够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诉讼讼,也能够商量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如下以下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能够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诉讼讼,也能够商量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流程。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合法、公正、及时处置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能够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工人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到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第八十二条提议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书面申请,仲裁裁决通常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八、"建立劳动关系是否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九、用人单位规章与劳动合同的区分
自用人之日起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薪水。工作失误给公司导致的经济损失不影响薪水的发放,公司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薪水。
十、劳动合同是否为证明有书面合同的依据?
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无签字或者盖章要怎样办?法律限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两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按照合同法的限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能够采用书面形式、表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限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商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在合同书中两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无两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商量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两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但是,两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无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另一方不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立。
十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一、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二、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两者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可能就是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十二、无固定合同一种劳动合同的类型,没有期限,但不受公司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也不代表成了单位的“永久员工”就可以放任自流,如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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