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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立的合同能解除吗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1-14 15:23:10 2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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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立的合同能解除吗规定是什么
对成立的合同能解除吗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成立后是否可解除?规定是什么?

对成立的合同能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或者通过法定解除,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协议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合同。

二、"不成立的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律师解答
不成立的合同,不存在解除。因为合同解除是相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而言的,已经成立的合同,可以协商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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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条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被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 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 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四、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定义

1、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因此,合同解除不是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违法的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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