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没有法院拍卖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没有法院拍卖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05-26 11:41:18 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没有法院拍卖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没有法院拍卖怎么办

一、"如何处理房产在强制执行中未能被拍卖的困境?"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拍卖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执行条例》 第48条

二、法院强制执行房产如何拍卖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法院强制拍卖的流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拍卖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拍卖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综上,强制拍卖房产的程序主要分为七步,分别是评估价格、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确定拍卖保留价、举行拍卖会、确认拍卖结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执行条例》 第48条

三、法院拍卖的房产是否需要租赁合同?

作为申请执行人,如果在申请执行中,那么最高人民法院拍卖的房产有租赁吗,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房屋有租赁,提出只需不破租赁,而法院采纳了这个异议。那么首先要看,法院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采纳房屋有租赁的异议;其次,只需布匹租赁的前提是法院查封在租赁之后,法院先查封再租赁,则不存在只需布匹租赁的情形;再次,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法院采纳有租赁有异议,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最后,申请执行人应要求法院审查租金的交付、租期的合理、被执行人与承租人的关系、承租人何时占有房屋等各方面审查是否虚假租赁抗拒执行。

四、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否被司法拍卖?

1、无产权证的房子,法院可以司法拍卖。

2、《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3、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4、第十条规定,执行人员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2]《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3]《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条

五、"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拍卖房的钱是否被推给当事人"

法院在执行经过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经过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流程。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格的资产评估组织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两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组织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两方当事人商量,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路人。两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到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限定,能够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法价格在指定的时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事实上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能够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组织对拍卖组织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限定》(以下简称若干限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限定解决。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限定》的限定解决。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组织。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两方不能达到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组织。拍卖组织确定后,法院与拍卖组织进行商量,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组织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限定和合同的商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组织应征求法院的意见,得到法院的认可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组织。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通常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组织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组织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商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认可。

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组织,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导致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拍卖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组织将拍卖标的托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组织直接托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法院拍卖房强制执行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解决变换登记手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执行条例》 第48条

六、"唯一住房被法院强制拍卖,如何解决"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人民案件执行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的情况,基于对法律的不同理解,对于该唯一的房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通常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所以对被申请人仅有的一套房产不能拍卖。另一种意见认为被申请人虽仅有一套房产,可以在满足其基本居住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将其房产拍卖。依据《规定》第六条,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而不是指一套房屋不能执行。为了进一步明确可执行房屋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显然最高院司法解释强调的是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并没有明确一套房屋就不能执行。否则会出现债务人居住一套豪宅甚至别墅,却不能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的荒唐局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1]《规定》 第六条
[2]《规定》 第七条

七、法院拍卖房子时未取得房产证怎么办?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拍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申请办理你的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一、对涉案财产的拍卖是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率的裁判文书,在当事人不依法履行义务时对当事人财产的强制处置手段。二、最高查封规定和拍卖规定,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

1、发出查封裁定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出来后,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或网络拍卖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或经网络管理实施,全程监管。

5、拍卖成交的,依据成交确认书作出裁定,确定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和产权转移事项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

20,再次委托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8、经拍卖不能成交的,可以再次变卖,变卖再不能成交,依情况抵偿债务或解除查封。三、过户房屋登记法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拍卖成交的,人民依据确认成交裁定向产权登记机关发出协助产权登记变更通知书,协助通知发出后30日内买受人可以持成交书、成交确认裁定以及必要的身份证明材料(个别地方可能有限购的规定资料以及的解除查封裁定书等)自行申请过户手续。应当注意的是拍卖过户的税费一般由买受人承担。参加竞拍前要咨询清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2]《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八、"拍卖房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法院称找不到人无法处置"

当然,你可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后,执行局会将被执行人列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还不履行,法院可对被执行人司法拘捕甚至追究拒不履行法院裁判裁定罪刑事职责。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先予执行需担保嗎?
法院判决能强制执行多久申请强制执行要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安全生产执法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调解书吗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院是否会受理?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没有法院拍卖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怎么强制执行

    2025-11-0328 人看过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怎么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可采取如下措施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7、查封、扣押、拍卖、

  • 法院判决能强制执行多久申请强制执行要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2025-11-037 人看过

    一、法院判决后多久能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关于“法院判决后多久能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回复如下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

  • 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调解书吗

    2025-11-0210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调解书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包括调解书。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包括的就是判决书和裁定书。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拒不履行的是调解书当中的,是不能够按照犯罪行为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的。二、拒不

  • 先予执行需担保嗎?

    2025-11-0212 人看过

    一、先予执行的需要进行担保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先予执行的需要进行担保。法院受理先予执行申请时,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全,如果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驳回申请。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

  • 安全生产执法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2025-11-0212 人看过

    一、安全生产执法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

  • 一、2023年法院执行局是干什么的 法院执行局的职责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2、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3、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4、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

  •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法院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

  • 一、公告送达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

  • 一、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 宣告死亡的条件是1、下落不明满4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是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法律上规定,宣告死亡的人的财产,在宣告期间被他人取得的,宣告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该公

  • 一、拘留期间,行政拘留对子女有影响吗 对于拘留期间,行政拘留对子女有影响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父辈们被行政拘留过,对子女的成长进步基本没有影响。即使是本人受过行政处罚,只要不是去应聘政治审查要求高的职业,如参军、政法等,也不会对本人造成什么影响。行政处罚毕竟是不良记录,还是要在生活

  • 一、银行卡冻结账户,可以进行资金转入吗 1、银行卡冻结账户是可以进行资金转入的,但不允许转出2、解冻有到期解冻和法官提前解冻两种,《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

  • 一、强制执行中途可以取消吗 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民诉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

  • 一、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你好,交通事故的行政拘留是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不是处以行政拘留,应情节处理。因为是“行政拘留”,所以不属于刑事犯罪,如果核事故对方协商较好,对方不予追究,应该可以以提供经济补偿代替拘留。如果是像醉酒驾驶规定的“刑事拘留”,属于刑事犯罪的处罚,

  • 一、查封房子的情况多久才会拍卖,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法院判决并公告后,就可以执行。实际时间有长有短,因为判决、公告、评估等都需时的。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半之间。二、房子查封拍卖后多久可以再拍卖,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通常查封到拍卖约一年时间,因为法院要走案件审理、裁

  • 一、法院冻结银行卡严重吗2023年 比较严重。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由此可见,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征信系统中,影

  • 一、调解申请可以延期审理吗 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不同意庭外调解,再次请求上诉,法院会支持你的合理上诉请求。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

  • 一、公司欠债打官司怎么收费2023 欠钱打官司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1、诉讼费诉讼费是由原告在起诉时先向法院预缴,等到案件判决出来后,谁败诉谁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赢了官司,等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将原告预缴的诉讼费退回原告。诉讼费的缴费标准包括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

  • 一、我的信用卡被家人去银行冻结了,逾期无90天,我申请了解冻,通常多长时间能解冻 对于冻结个人银行储蓄款的情形,如果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或者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个人银行储蓄款进行冻结。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 一、信用卡有几次逾期,一次被注销,几年可以消除黑名单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由于一些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惩戒,被称为列入“黑名单”,那么如何才能从黑名单中消除呢。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

  • 一、哪些案件属于一审终审,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二、中止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