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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成立与履行是分不开的

来源:法否网 2025-10-26 11:55:05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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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成立与履行是分不开的
合同履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成立与履行是分不开的

一、合同履行合同成立的依据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二、"合同不成立是否可以宣告合同无效?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不成立是可以宣告合同无效的。只有是完全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的民事合同,才是生效的合同,只要是有一项条件不符合的,此时就是不能认定为该合同是有效的、合法的合同的。

三、民法典中关于履行合同的具体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履行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适当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原则。合同的履行是要求合同执行者按照合同的要求来执行合同,这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四、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能否成立,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也是成立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的方式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所不同,采用口头方式约定合同的,受要人做出承诺之后合同成立。

五、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三个成立合同的条件是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发出要约、一方作出相应的承诺;以及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六、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什么行为?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构成违约行为的话,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七、没有履行的合同是否成立?

法律分析没有履行的合同成立。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其成立。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合同也就在何时成立。所以合同什么时候与承诺到达时间有关,与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无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是对“没有履行的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解答。如果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议继续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加专业的律师解答。相关补充1合同是成立是否便生效?合同成立后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般来讲通常是同一时间发生的。若是需要审批登记、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成立但是暂时不生效;当事人不能主张合同无效。由此可以看出不是所有的合同成立的同时便生效,还有一部分合同的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时间段。相关补充2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条款?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3承担违约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八、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履行的后合同义务

对于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交易习惯,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具有实用性,按照法定程序确定,要承担民事责任,就会失去其商业价值、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比如,合同终止后。

3。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

1、通知的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掌握。

2。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提存的地点和领取方式、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合法接触,需要恢复原状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协助的义务合同终止后,无权向第三者泄露。国家秘密;合同终止后,合同解除后,合同终止后。商业秘密,当事人也不得泄露,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泄露了国家秘密,合同终止后。因此、使用国家秘密的合同当事人。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九、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条款?

法律分析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3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条款?”相关。没有合适答案,你可以详细描述您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对应诉求,我们会匹配出更适合您的律师。相关补充1对方不按合同履行怎么处理?对方不按合同履行属于违约,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补充2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是哪些?法律对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一般有以下的4点

1、适当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情势变更原则。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是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要遵循诚信原则,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十、合同解除权的法定行使法律定义、行使和司法实践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程序解除权,包括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在性质上都属于形成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到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就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而无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向对方当事人以意思表示为之,不需要其他方式辅助,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权。如果当事人就解除权问题发生争议,可以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当事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后,不得随意撤销。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至于通知的形式,我国法律没有特别的要求。

3、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或者法律规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必须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既没有约定的期限也没有法定的期限,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催告解除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合理期限的经过将导致解除权消灭。当然,如果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限有异议的,应由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否则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二、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当然并非出现不可抗力就会导致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解除。

2、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

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已届履行期而能给付的债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然而,并非债务人的迟延履行行为必然带来合同解除的后果,只有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债权人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始得解除合同。

4、其他违约行为。如完全不能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也可能导致合同解除。当然,这是以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或者造成合同目的落空为前提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应如何处理?

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只要有违约的事实存在,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没有具体签订合同,不存在事实的违约,并无其它约定和具体的违约行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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