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场所是指哪些地方?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扒窃的公共场所包括超市吗?
违法,在防止疫情蔓延时,《传染病防治法》对地方县以上的人民政府和工作部门进行了授权,当疫情蔓延和爆发的时候,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来阻断、防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此时,公共场所戴口罩就是属于这种紧急预防措施。
公共区域戴上口罩,是疫情特殊时期的举措,它是有法律义务的,每个公民应该遵守。而且,从道德来讲,公共场所戴上口罩往小了说是自爱,往大了说是对别人尊重和负责。
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归谁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现实的情况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基本归业主所有。道路有的归业主所有,有的归市政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归属,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立法部门经调查研究认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原则归业主共有。因此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该条规定的绿地、道路归业主所有,不是说绿地、道路的土地所有权归业主所有,而是说绿地、道路作为土地上的附着物归业主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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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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