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饭店意外摔伤补偿标准规定
律师解答
饭店意外摔伤赔偿标准是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除此之外,侵权人还应当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二、饭店意外摔伤赔偿标准和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
饭店意外摔伤赔偿标准是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还应当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三、意外摔伤的赔偿标准。
饭店意外摔伤赔偿的赔偿要看个人的受害情况,赔偿数额不是固定统一的。受害者可以向饭店主张因摔伤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四、饭店意外摔伤赔偿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五、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六、农民工受伤赔偿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伤残等级如何评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医临床学鉴定分为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前者分为一到十级,等级为赔偿的标准,后者为刑事责任量刑的标准,分为轻微伤,轻伤一级二级重伤一级二级。您的描述里面,法医鉴定所的为伤残鉴定,县法医鉴定中心并没有说明是哪一种,具体的可以从鉴定的表述进行区分
七、"工伤赔偿标准与等级划分"
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我国法律也规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在工伤赔偿的法律之中,十个伤残等级一般分为三组。一至四级伤残,被认为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工伤赔偿基金不但会先支付一笔一次性的补助(依伤残等级为受害人21到27个月的收入),还会每月提供一定的津贴(依伤残等级为受害人75%到90%月的收入)。五级或六级伤残,被认为是严重损失劳动能力。这意味着受害人并不是不能够从事一些劳动,只是在工种或劳动强度方面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可能的赔偿,一种是采取类似一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方案,只是金额、比例更少。另一种是原单位安排合适的工作,但只付出一次性补助,没有每月津贴。七到十级伤残,被认为是少量损失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仍然能够比较好地从事原来的工作。所以只能得到一笔一次性补助,没有每月津贴。除了这些补偿之外,我国法律和一些地方法规还规定有其他一些次要补偿,比如医疗补助、生活护理费等等。
八、"重新鉴定受害人伤情应该多少钱?"
笔迹检验绝大部分机构每一份检材文件的鉴定费收取标准在300元——800元之间,并且大部分地方经济案件收取标的额的1%。文件技术检验视仪器使用情况而定,一般在500元——2000元之间。文件形成时间的检验难度较大,收费一般在2000元以上。具体收费标准,需咨询具体鉴定单位。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收费标准是一般案件底线500元,若关于文件形成时间测定,使用文检仪等鉴定仪器,一次综合仪器测定收费为2000元,一般需要3次,总收费6000元;经济案件收取标的额的1%。刑警学院底线800元,若使用鉴定仪器另行收费;经济案件收取标的额的1%。无结论不收费;经济案件收取标的额的1%。 鉴定周期为1--3个月。
九、在工地工地上摔下腿,索赔的费用包括哪些?
您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十、《劳动法》对意外伤害赔偿的规定
劳动法律对劳动意外伤害是怎么规定的劳动法律目前并无劳动意外伤害的规定,仅有工伤的规定,具体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对工伤保险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该条例却没有对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赔偿竞合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2.《社会保险法》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涉及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的关系,但所做规定不明确。其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首先,该条适用的赔偿项目仅限于医疗费用,其他诸如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并未涉及。其次,该条确立了医疗费用由第三人先行支付的原则,而工伤保险基金只在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下才支付医疗费用。这无疑剥夺了受害劳动者获得充分赔偿的权利。
3.《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这三部法律法规分别在第五十二条、第四条以及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允许受害劳动者行使双重索赔的请求权,但是对于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关系上却没有具体规定。而且,这三部法律法规都属于劳动法的特别规定,并不能广泛适用于解决所有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中关于工伤保险和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问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出台的《人身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看似规定清晰,但仔细分析起来,却存在着规定的不明确。其认为劳动者可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但对于劳动者能否同时提起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的请求、两种请求权的行使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两种赔偿数额是兼得还是补差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五十二条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四条以及第四十五条
[1]《人身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二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饭店意外摔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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