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营企业破产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以企业破产时本人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以本人进中心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经济补偿金。领取经济补偿金人员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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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破产要发补偿金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破产而这种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三、公司破产清算组补助金的计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之后,要按照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的月工资来计算补助金,员工在单位工作一年,单位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用人单位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就可以。
四、民营企业破产清偿的程序和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五、国有企业破产法中的职工补偿金是怎样补助的?
专业分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六、"公司破产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您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即将破产,应按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介绍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原劳动合同的延续,不能因此而逃避对员工的补偿责任。单位应该终止原劳动合同,按规定给员工以补偿。
七、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补偿金标准工龄满一年补一个月
如果公司破产不能继续经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你,但是经济补偿金不能算作工资,不享受优先受偿权
八、企业破产前员工工作时间不同应获得何种赔偿?
企业破产职工的处理办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企业破产法》有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应予以优先清偿。
九、企业破产的赔偿费用包括哪些方面?企业破产时赔偿的费用包括哪些?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十、破产费用企业法人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的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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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什么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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