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职需要健康检查吗?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职要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
二、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职是否应该做健康检查?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职要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
三、职业病检查对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至关重要
容易患职业病的人员是否一定要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那么,是否能够解雇,是否有依据?请看下文
四、"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五、"职业病危害人员离职后可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离职后被鉴定为职业病,当事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职业危害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关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离职后可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六、"老员工患职业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吗?"
女职工在孕期仍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如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书。有关怀孕女职工的请假手续等 怀孕女职工怎样请假才更好地避免“被辞退”? 对于孕期女职工,考虑到其身体情况的特殊性,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如产检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关系等。但相关权益的享有仍需以正常履行请、销假手续,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为前提。 若孕期女职工一味强调自身权益,怠于履行基本的请假手续,则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届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女职工在孕期仍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如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书;请事假,需提前得到用人单位的准许,否则就可能构成旷工。 相关法律条文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七、公司对员工职业健康看护重视,员工需提前进行职业病体检应对公司调岗等处置
1、实习期间并不是施工期,不隶属劳动法调整,能够贵司与学校或实习人员协议商定处置。
2、免责答允具有合法性,要看要怎样签。书写很重要。
3、能够依据医院证明。
八、"职场体检是否需一次性完成未满半年前的体检,能否被要求重新进行离职体检?"
你好,看属于什么工作,高危污染的话建议你检查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九、"职业病去职体检的相关问题"
1、原则上入职离职都要做;
2、如果是一般岗位,非职业病重点防范的岗位可免除,如果是特殊岗位肯定是要做的了!
十、"职业病分类职业病的界定与症状"
你好!职业病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必须是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病人与单位要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职业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死亡赔偿按照工伤规定执行。除此以外,职业病人还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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