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
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有补偿。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二、承租房屋经营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承租人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权?"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四、承租房屋遭拆迁,承租人是否能拿到补偿?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五、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4、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5、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6、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7、奖励和补助;
8、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9、其他涉及到承租土地自建房屋的,较上述而言,多了关于房屋的补偿部分。该房屋补偿的计算,需要分情况讨论,以国有土地上自建为例一是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建设的;二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实践中,关于该房屋的补偿主要是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承租方在厂房拆迁时显然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主要原因在于承租方作为在厂房内从事生产经营主体,因为厂房的被拆迁直接导致生产经营等商业活动被打断,而且还有一些比如生产经营或者经销商品都在厂房拆迁过程中受到损失,政府对承租方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六、承租人能否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第2款规定,如果将要拆迁的是已经租赁出去了的房屋的,那么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应该和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一起同正在租赁这个房屋的承租人签订关于拆迁补偿的一个安置协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已经租赁出去了的房屋,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与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双方解除了双方的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已经对租赁房屋的当事人进行了相关的安置的,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应该对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据此给予一定的补偿。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和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对于解除租赁关系双方没有达成统一协议的,拆拆迁房屋的当事应该对被拆迁房屋的当事实行相关的房屋产权调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13条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27条
七、承租人如何争取拆迁补偿?
关于企业承租土地自建房的情况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取得合法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自建房;第二类是未取得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自建房。第一类自建房实质上是合法建设的房屋,承租企业对该房屋有所有权,但是对于该房屋坐落的土地却是基于承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虽然突破"房地一体"原则,但并不影响承租人取得拆迁补偿的权利。第二类自建房需要结合建房年限、历史原因、当时的政策综合确定是否被认定违法建筑。该自建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可能被强制拆除。尽管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或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都规定对违法建筑不予认定,但是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要按法定程序处理,这时候要在专业人士帮助或指导下争取合理的补偿。
八、拆迁承租企业场地应补偿的事项和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在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
2、设备重置成新价;
3、停产、停业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由此可见,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也是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范围。事实已说明,在征收补偿中,由于房地产量大价高,绝大多数的补偿都是对房地产价值的补偿,征收补偿评估是以房地产为主的评估。因此,征收补偿中作为附加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是有法理依据的。扩展资料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租房屋经营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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