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用工能否按月结工资?
【问题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不可以按月结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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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按月结工资吗?
非全日制用工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于工资结算时间协商一致,是可以按月结算工资的,但此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非全日制用工超过一个月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非全日制用工超过一个月没有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按月算?
非全日制用工不可以按月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因此结算周期最长是十五日,不能是一个月,按月结算的方式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要求法律标准
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的主要用工形式之一,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四十小时,该用工方式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可依法约定试用期。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六、非全日制临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吗?
【问题解析】
要交。
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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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七、非全日制计时工节假日是否需要支付三倍薪水?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所以,按照要求应该付你不低于3倍的的薪水,这是你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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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八、非全日制用人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保?
应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对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作出明确商定,以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的商定。还是应该参加社保。
九、"非全日制工作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中的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作"
首先,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您的描述,您每日工作6小时,而单位要求工作10小时以上,因此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所以,应当与单位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规定劳动以及劳动时间,协商不一致的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十、"非全日制用工月结算是否可行?"
不可以,违法。最多15天就要发放一次。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
92÷
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十一、非全日制用人是否具备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两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限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条文化,便于两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体检,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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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例》 第三条
十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缴纳工伤保险吗?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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