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用关系误工费的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是有误工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雇员可当地具体工资标准和政策计算并要求雇主支付赔偿金,若雇主拒绝支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二、工伤有家属误工费和陪护费吗?
工伤赔偿项目中没有家属的误工费和陪护费,包括的是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生活护理费等。
三、交通肇事后需要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使人受伤的有误工费。交通事故造成人误工损失的,是应当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的,其中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四、雇佣关系受伤有误工费吗
雇佣关系受伤有误工费。一般情况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得到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费的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五、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发生矛盾,一方受伤其家属是否有权要求误工费用?
双方发生矛盾,一方受伤,另一方应赔偿受伤的一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及精神损失等。
六、工伤家属陪护费和误工费之间的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七、工伤保险与单位赔偿单位承担哪些费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单位还需要承担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员工住院需要陪护的陪护费。存在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八、工伤护理费、误工费及营养费的相关规定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七项,不包括营养费。 一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2]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二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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