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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约定债权债务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股权转让无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06:32:32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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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约定债权债务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股权转让无
股权转让需要约定债权债务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股权转让无

一、股权转让需要约定债权债务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也可以不约定。但是如果出让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约定债权债务,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减少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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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

二、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照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才有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责任。需要注意,转让债权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三、公司转让债权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律师解答
公司转让债权需要股东会决议,同时需要通知债务人。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四、股权转让债权人是否有权提前转让股权?

公司股权不是整体转让的,不用通知。否则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公司如果只是内部股东发生变化,一般无需通知债权人,因为并不涉及公司资产的变化;公司只有在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等特殊情况下才应通过公告方式通知所有债权人。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分立、合并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以上是转让股权是否债权人的解答。

五、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从权利人?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但是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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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六、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未实缴出资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但该股东仍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若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对补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诉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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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

七、定金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和法律依据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对债权人而言,如果在全部转让的情形,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在部分转让情形,原债权人就转让部分丧失债权。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对债务人而言,债权人权利的转让,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应影响债务人的权利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事由的抗辩。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八、无要求转让股权,就是无偿转让股权吗?转让股权有诉讼期吗?

在股权协议的成立上来看,无论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协议成立的要求是相同的。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限定。法律、法规、政策限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主管。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本领有禁止性限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背限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限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拥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这两种情形例外。商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背这些限定。转让方在交易经过中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

九、公司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的。股权无偿转让属于股权转让的方式之一,虽然转让的支付方式是无偿的,但同样需要经过转让的程序,交纳相应的税费。那无偿转让股权应当缴纳哪些税费呢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0.

5‰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无偿转让的股权需要交税吗?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现说外部转让的程序,共6个步骤  

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个严格的法律要求,直接影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这两个步骤毕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因此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流程经过上述六个步骤,股权转让完成。

十一、"股份转让的法律界定转让方承担转让前的债权是否有效"

可以约定,不违法。

十二、公司股权转让法律允许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的标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股份或者股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如果转让的标的是法律禁止转让的,该股权转让行为就应当认定无效。在我国,目前法律禁止转让的股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从法条语义来分析,发起人持有的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不仅指在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所持有的股份,同时还包括公司设立后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而新增的股份。对发起人转让股权的限制及于发起人的继承人或通过合并、分立而概括承受其权利义务关系的法人。

2、《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暂行规定》,公司内部职工股禁止在配售后三年内禁止转让。禁止转让是指不得向任何人转让,包括本公司的内部职工。当然,如果出现了内部股份持有人脱离公司、死亡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不受三年期限的限制,股份持有人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职工,也可以由公司收购。

3、《证券法》第91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证券法》 第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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