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偿使用房屋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吗?
无偿使用房屋是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在我国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如果是承租人不知道出租人买卖房屋的话,此时是会严重的损害承租人的利益的,所以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保护承租人的。
二、个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只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法律的条款来订立,而且也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那么就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在合同签订好之后就需要本人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存在违约的情形。
三、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行为是否还有效?
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租赁行为仍然有效。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是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应当视为是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四、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签两年吗?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签两年。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居住、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的即为有效,期限届满的,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五、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需看双方自愿是否签署。
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租赁行为仍然有效。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是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应当视为是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六、合同解除需不需要本人同意?
大多人不清楚租赁合同解除也需要本人吗,具体来说是1、合同终止与解除对合同的履行来说和意义是一样的;2、合同终止分为期满终止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3、如果是协议终止和解除的话,二者没有任何差别,解除后事项如何执行完全依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是单方解除的话,则因为是法定因素解除和违约解除,法定因素解除的话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还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对方没有实质违约的情况下而单方解除,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3、至于你说的原合同到期才执行的程序,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是否对相关有明确限定(押金估计肯定是有约定的)。
七、租赁合同没有签订,但约定租赁期限,因工作调动不想继续租赁,能否解除合同?
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一定的时间搬家。
八、购房者如何与开发商协商退房?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职责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商定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花费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法时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商定承受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限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能够合法选择要求另一方承受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职责。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得到的利益,但不得超出违背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背合同可能导致的损失。 商定违约金的,能够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职责,但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职责。
九、"无合同情况下,租户要求返还装修费用,如何处理?"
商量时能够向单位主张。 关于你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电话或当面询问。感谢你的询问!
十、租赁合同是否需要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供?
办营业执照一定要有租赁合同,办理营业执照一定需要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要求一定不可是居民用房,可为商住房或商住两用房;因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十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范围内约定的合同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承租方租用房屋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屋租赁登记指当么事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即房产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 也就是说,未办理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与是否领取房屋租赁证、是否办理登记无关。这种观点的理由是1、法律并未规定租赁合同登记后才生效。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地方政府无权行政干预。
3、不办理租赁登记、不领取房屋租赁证,可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不必一律认定合同无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偿使用房屋要签租赁合同吗该如何规定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问下,房产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房产证没有有效期,但是会有产权年限。其中居住用地的产权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产权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产权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产权年限是5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
一、阳泉店铺转让费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
一、请问一下城市户口可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吗 城市户口儿女肯定可以继承农村的房产。因为国家没有任何规定,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房产的。只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都可以办理继承房产城市户口也是完全可从继承父母农村的房产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
一、婚前房产过户需要公证书吗 如何办理房产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在继承房产或其他财产时需要用到。在咨询公证员后提供相关材料。 2、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赠与公证
一、小产权房转让合同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找律师一般是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
一、居住证怎么申请上海户口本,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规定,首先要满足申办常住户口的条件,然后提出申请,报送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迁入户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
一、我想咨询一下房子过户后契税怎样计算的 契税(Deed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取得的土地、房子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要依法上交税款。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有
一、安置房赠送给儿子是要钱吗 1.如果户主想要把拆迁安置房给子女,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方式缴税多少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
一、房屋转让合同应该在哪些时候生效 1、房屋转让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转让双方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表意真实,转让行为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
一、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买第二套房一般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以所在地的政策为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
一、房屋共有权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一)计件收费方式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
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在哪 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至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组建完毕。[1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
一、我想问一下北京居住证证怎么取消申请 一,申请中未批准的工作居住证可以通过单位进行注销1,登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2,选择菜单中的“办理单位申请”链接,选择菜单中的“单位注销申请”3,输入“注销原因”,点击“保存”按钮,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4,点击“确定”,系统给
一、居间合同,房屋共有人没有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1、有的房产是以两个人的名义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共有房产出售时一定要共有双方都必须签字,只有一方签字的为效力待定合同,这样买方很被动,卖方如果想违约的话完全可以这个借口不出售房子。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享
一、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共有人可以要求房产 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
一、亳州水库腾退该怎么样赔偿 水库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
一、有房产证无法过户怎么办,房产证过户流程 您好,房产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关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这个问题,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
一、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共有人可以要求房产 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
一、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买方反悔,你可以选择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