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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2-04 12:38:43 3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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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有哪些相关规定
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的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不能。

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的,无论盗窃的数额是多少,都应当予以立案。而初犯,也就是第一次实施盗窃行为的,是有数额要求的,即盗窃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1000元以上)才会予以立案。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多次盗窃能否认定为初犯?

不能。

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的,无论盗窃的数额是多少,都应当予以立案。而初犯,也就是第一次实施盗窃行为的,是有数额要求的,即盗窃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1000元以上)才会予以立案。

三、"初犯多次盗窃如何进行犯罪预防和应对"

【问题解析】
不一定,要符合条件,犯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1、实施盗窃行为5次以下,盗窃数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

2、初犯、偶犯,盗窃数额不超过3万元,同时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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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四、一年内偷盗三次是否构成多次盗窃?

一年内偷盗三次构成多次盗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五、多次盗窃可以被行政处罚吗?

该问题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对已经处理过的盗窃行为,即使原处罚偏轻,也不能重新计算(比如盗窃三次,累计数额达不到盗窃罪的标准,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不构成犯罪)。是否将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计算在“多次盗窃”的行为之中,法学界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同一种行为不能作两次以上处罚——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此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纳——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即“对于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累计其盗窃数额,论罪处罚。对已经处理过的盗窃行为,即使原处罚偏轻,也不能重新计算其盗窃数额,重复处罚。”
另一种意见认为,在认定“多次盗窃”尤其是“在公共场所扒窃”的次数时,应将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计入在内,否则,刑法规定的“多次盗窃”入罪就失去了意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六、"最高法盗窃案件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如何适用问题的答复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

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在审理盗窃案件中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公安部第五局关于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盗窃货车燃油犯罪的通知

七、一次盗窃未遂,二次盗窃是否可以认定为盗窃?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三次盗窃未遂不能认定为多次盗窃,盗窃三次,其中一次未遂属于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八、"盗窃被抓住后二次被抓是否算初犯"

再次甚至屡次作案不以“初犯”,犯罪的习僻尚未形成,不排除某些人因偶尔尝到甜头,例如一些顺手牵羊的盗窃案件的行为人。如果条件不具备,当然,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小,一旦这些条件丧失,再次实施的可能性也较小,而代之以所确认的“酌定从轻处罚的事实”,往往是利用了某些客观上的条件,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或条件,由于是第一次实施犯罪,相当于“机会犯”,这样的犯罪人之所以实施犯罪。偶犯是指偶然地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可改造性较大初犯是指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偶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判决依据,犯罪行为未必发生

十二、一个人盗窃多次是否构成盗窃罪?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多次盗窃是否属于盗窃罪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对于多次盗窃的行为,如今已经不再要求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一样可以以盗窃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多次盗窃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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