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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否应该约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0-27 05:57:39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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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否应该约定?
合同履行地是否应该约定?

一、合同履行地的法律确定

专业分析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点的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二、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实践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约定标的物的数量、价款以及债务如何履行、履行期限等有关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当时往往会忽略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当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三、未履行合同,该如何赔偿?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在付款期限届满以前,应付款的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的,另一方还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约定如何解决?

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劳动争议,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申请书。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

3、劳动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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